合同的内容又称为合同的条款,它是订立合同主要要考虑的内容。完整具体的合同内容,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纠纷,也便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分为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
(一)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应理解为:
(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是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或其他材料。
(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需方)是指合同用户或签约方。
(6)“卖方”(供方)是指为本合同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验收”是指买方对货物应达到的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指标进行查验、验收。
2.合同产品
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及被买方接受的规格性能相一致。
3.质量保证和验收
(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2)卖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严格的质量管理,向买方提供技术先进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3)卖方保证按ISO 9000系列标准(如果已经执行)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达到买方要求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5)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由卖方和买方出具最终验收报告,但该报告不能免除卖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故障或质量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4.合同转让和分包
(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2)卖方在报价文件中应说明自制的零部件是否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3)虽然卖方在报价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做了说明且得到买方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5.合同修改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的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买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6.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①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②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h内派人赴现场免费处理设备质量问题;③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应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2)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要求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①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的总价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1‰,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②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通用设备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偿付;专用设备按不能交货部分的%偿付。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③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④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须罚款者不在此例。
7.违约终止合同
(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①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②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③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d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8.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1)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9.仲裁
(1)凡因合同内容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www.xing528.com)
(2)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0.适用法律
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1.合同生效
(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合同正本2份、副本4份,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2份,同等生效。
12.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特殊条款
由于医疗器械的特殊性,在合同配置、技术条款、付款条件、交货日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不尽一致,因此除合同一般条款外,医疗器械合同应根据不同设备类型补充以下一些特殊条件或附件,并与合同一起生效。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与修改,若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配置清单
(1)主机、主要独立配件:所有附件、配套的设备、应用软件技术资料、厂商赠送的附件配件,均应列明。
(2)配置的硬件:应标明全部硬件的出厂代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3)配置的软件:应标明名称、软件版本、数量(包括备份软件)。
(4)技术资料:应包括使用手册、维修资料、软件的合法使用证书、软件备份(软盘、光盘等)。
配置清单应由购置方、使用科室、厂商共同确认签字。如果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更改应由三方共同确认,并制作合同更改书。对于招标设备的配置清单,应以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确认的配置清单为准;如果有调整应有书面说明,否则应视为厂商默认应标文件中的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验收、商检、索赔的法律依据。
2.售后服务协议
售后服务协议,包括:
(1)厂方质保期: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延长的质保期要求,应由生产厂、销售商与购置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2)特殊部件的质保期(如CT球管等):服务条件应详细列清,质保期内的损坏赔偿办法应明确。
(3)质保期内的服务承诺:应包括开机率、完好率、维修响应时间、违约与补偿办法。
(4)技术培训条款:应说明培训时间、地点、人数及达到何种水平。
(5)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应包括质保期外的包修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等内容。
(6)软件升级承诺:保证在软件版本更新后,给用户原有版本升级。
(7)配件供应承诺:在该设备停产后,生产厂商承诺配件供应时间、配件供应价格及折扣。
3.合同签订时应提供及验证各种有效的证书
(1)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及附表)。
(2)经销商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必须验证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范围)。
(3)产品代理经销委托证书。
(4)强制性认证(CCC证书)。
4.合同技术条款(性能与技术指标)
合同中的技术条款应包括如下几点:
(1)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分项列清)。
(2)测试方法、条件、设备与标准。
(3)技术指标要求:①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②必须达到行业标准(如没有国家标准);③必须达到企业标准(如没有行业标准);④必须达到厂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
(4)技术验收条款,合同技术验收:双方应共同约定验收方法和验收单位,并按合同技术条件逐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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