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是人类生存环境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类自身的一切活动无不对土壤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按其影响结果、产生时段、方式和性质可分为多种类型。
(一)按影响结果划分
按影响结果可分为土壤污染、土壤退化和土壤资源破坏。
1.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和投产使用过程,或服务期满后排出和残留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化学性、物理性和生物性污染危害。典型的如土壤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化肥污染、土壤酸化等。这种污染一般是可逆的,如进入到土壤环境中的有机物,经过自然净化作用和适当的人工处理,可以使它们从土壤中消除,恢复到污染前的水平。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由于恢复费用昂贵、技术难度大,污染后土地被迫废弃,也可以认为是不可逆的。
2.土壤退化
土壤退化是指由建设项目导致的土壤中各组分之间,或土壤与其他环境要素之间的正常的物质、能量循环过程遭到破坏,而引起的土壤肥力和环境承载力等下降的现象。这种污染一般是可逆的。
3.土壤资源破坏
土壤资源破坏是指由建设项目或由其诱发的自然活动(如泥石流、洪崩)导致土壤被占用、淹没和破坏,还包括由于土壤过度侵蚀,或重金属严重污染而使土壤完全丧失原有功能而被废弃的情况。这种污染具有土壤资源被彻底破坏和不可逆等特点。
(二)按影响时段划分
按建设项目不同建设时段可划分为建设阶段影响、运行阶段影响和服务期满后的影响。
1.建设阶段影响
指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的各种活动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如厂房、道路交通施工,建筑材料和生产设备的运输、装卸、储存等活动导致对土壤的占压、开挖或利用方式的改变;施工开挖导致植被破坏,进而引起土壤侵蚀;拆迁安置过程中产生的土壤挖压、破坏等。
2.运行阶段影响
指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和使用期间产生的影响,如化工、冶金、造纸等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土壤造成的污染,以及部分水利、交通、矿山开发项目在使用生产过程中引起土壤的退化和破坏。
3.服务期满后的影响
指建设项目使用寿命结束后仍继续对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这类影响仅适用于部分特定的建设项目。如矿山开发类项目,当其生产终了之后,遗留的矿坑、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场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并不会终结,可能继续导致土壤的退化和破坏。
此外,按影响时段的长短,可划分为短期或突变影响和长期或缓慢影响,一般项目建设阶段的影响,项目竣工后即可消除。而项目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的影响,往往是长期或缓慢影响。(www.xing528.com)
(三)按影响方式划分
按影响方式可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1.直接影响
直接影响指影响因子产生后直接作用于被影响的对象,并呈现出明显的因果关系,如建设项目排污导致土壤受到污染。
2.间接影响
间接影响指影响因子产生后需经过中间转化过程才能作用于被影响的对象,如项目排污使污染物进入土壤,随后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人群健康,就是典型的间接影响,这也是土壤污染在影响方式上区别于大气、水体污染的显著特征。
(四)按影响性质划分
按影响性质可分为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累积影响和协同影响。
1.可逆影响
指施加影响的活动停止后,土壤可迅速或逐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土壤轻度退化、土壤有机物污染等,均属于可逆影响。
2.不可逆影响
指施加影响的活动一旦发生,土壤就很难或不可能恢复到原先的状态,如程度严重的土壤侵蚀、土壤重金属污染等,属于不可逆影响。
3.累积影响
指排放到土壤环境中的某些污染物,如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对土壤产生的影响并不立即显现,而需要经过长期的累积,直到超过一定的临界值后才表现出其危害效应。如某些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污染积累作用对作物的致死影响。
4.协同影响
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污染物同时作用于土壤时产生的影响要大于各种污染物独立存在时影响的总和。如一些研究证明,重金属镉对土壤吸附钾几乎没有影响,但镉和铅、铜、锌共存时,其相互作用可大大削弱土壤对钾的吸附,增加土壤中钾的释放,从而加剧土壤中钾肥的流失,一定程度上导致土壤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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