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以上四点加上前述的“方法”和“制度”共六个方面,共同构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概念的完整体系。可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着重点存在显著差异,本书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展开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通常简称环评,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技术方法,涉及物理学、化学、生态学、文化与社会经济等领域;另一个是管理制度,以法律法规形式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环境管理制度规定下来。此外,还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内涵:评价对象是政府拟订中的有关规划和建设单位欲兴建的建设项目;评价单位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评价对象在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要提出具体而明确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要进行跟踪监测、分析和评估。以上四点加上前述的“方法”和“制度”共六个方面,共同构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概念的完整体系。(www.xing528.com)
根据《“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在落实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做好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在优化行业的布局、规模、结构,拟定负面清单,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可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着重点存在显著差异,本书主要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展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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