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乳品安全规制政府色彩浓重,部门分散,信息易断层,出现安全事件消费者第一归咎于政府规制不力。与国外多元主体协同规制,自下而上的规制配合相比,我国在乳品安全规制中的第三方的作用应当逐步受到重视。乳品安全规制涉及的第三方是指行业协会、消费者和社会媒体等。
(1)行业协会
目前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是行业中最重要的两家作为民间自治形式和民间管理的行业协会。协会的常设机构按照协会章程主要负责对协会的会员开展如下工作:为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会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加强乳制品安全教育;强化行业自律,对业内发生的乳制品安全事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尤其是发挥行业自身对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消除隐患和不良影响;做好善后工作,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为其提供业内最新的信息动态数据;向业内通报最新政策;与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有关乳制品安全的经验交流与合作;加强市场调研和学术交流工作,发挥专业研究特长,推动乳制品安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脱胎于政府农业部、工信部等的乳品行业协会应保持独立性,真正成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桥梁,既能反映企业诉求,又能为政府提供行业技术咨询,为乳业规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专业化建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九条规定:“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李芳,2019)
(2)社会媒体
社会媒体在食品安全的治理机制方面有两个作用:一是通过曝光不安全食品信息,通过政府的行政治理,从而对食品企业进行约束;二是向消费者传递不安全食品信息,通过舆论压力和声誉机制来约束食品企业安全生产(李培功,2010)。当前很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离不开社会媒体的作用。(www.xing528.com)
社会媒体对于乳制品安全事故的曝光作用应当有政府的正确引导,避免因误报、瞒报或者由背后利益集团操纵引起消费者恐慌,稳定乳制品行业的经济秩序。此外,还可通过官方媒体公布乳品生产知识以及乳品检测结果,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消费者对国内乳品信心不足问题。
(3)消费者
消费者既是乳品安全的需求者,又是社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一方面愿意为具备有机标识、可追溯食品或者官方认证的标识多支付钱,也愿意作为重要监督者和参与者,通过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来督促企业提供安全的乳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投诉渠道不畅通、维权成本高、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意识较差等原因,消费者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较少。因此,开通乳品消费信息渠道,设立服务专线,鼓励全民参与,使得消费者也成为乳品安全供给链的有效监督者显然很有必要。
多元规制已成国际食品安全规制的主要趋势,加强规制主体间的合作交流,实现多主体协同治理和各方利益最大化,为乳品安全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支撑,已经是我国政府规制改革实践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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