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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安全规制逐步完善的过程(2013至今)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并不意味着我国乳品规制体系演变为单一规制机构负担规制任务。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主管我国食品安全的同时,也需要和其他政府部门协调合作,共同达到规制目的。

乳品安全规制逐步完善的过程(2013至今)

4.1.5.1 规制机构改革

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这一正部级部门的建立意味着我国食品安全分多头分段管理模式正式结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国家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无缝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设17个内设机构,其中负责食品安全的下设机构有食品安全一司、食品安全二司、食品安全三司,分别负责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督促落实和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度以及组织协调并建立与农业、卫生计生、质检等部门有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衔接机制。每司部门又分别下设监管四处,将每司承担的职责进行更加详细的分配和规定。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图4-2为我国现行乳品安全规制机构。

图4-2 我国现行乳品安全规制机构

4.1.5.2 规制工具完善(www.xing528.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成立以来,先后颁布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更加全面且详细地规定了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办法。

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农业部于2014年11月召开的全国治理“餐桌污染”会议现场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从农田到餐桌”衔接顺畅、良性互补的协作制度。随后双方在2015年10月首次联合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并不意味着我国乳品规制体系演变为单一规制机构负担规制任务。张肇中(2014)基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理论模型的分析,证明了在我国食品安全规制面临多规制任务的情况下,进一步整合现有的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尽可能地将规制任务交托综合部门协调执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规制体制模式。但国外学者的研究表明指出,单一规制机构并非任何情况下的最优模式,尤其是被规制企业为具有较大市场势力的垄断企业,且存在潜在规制俘获可能的规制领域,规制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制衡将成为限制规制俘获的因素(Laffont,Martimort,1999)。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主管我国食品安全的同时,也需要和其他政府部门协调合作,共同达到规制目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农业部的合作已经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的乳品安全规制体系的改革方向是应该在适当保留原有规制机构职能的基础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综合统筹协调,负责权衡我国乳品安全规制各方面因素并进一步完善我国乳品安全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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