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本阶段中,我国乳品行业迅速发展,乳品安全规制体系也随之发生了渐进式的变化,演变成为多部门监管的规制体制。国家质检总局下设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另外海关总署参与国际贸易食品的安全规制。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是我国第一部食品卫生专门法律,是我国食品安全规制法律的起点,建立了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即通过立法确定了整套监督检查措施,由法定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食品卫生监督员执行食品卫生监督任务,行使监督权。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食品安全规制法律体系。
在本阶段中,我国乳品行业迅速发展,乳品安全规制体系也随之发生了渐进式的变化,演变成为多部门监管的规制体制。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由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原则是“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采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由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不同的部门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的生产、生产环节、消费环节、流通环节、综合监督和重大事故处理。国家质检总局下设的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另外海关总署参与国际贸易食品的安全规制。(www.xing528.com)
2008年3月行政部门改革后要求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以及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由卫生部管理,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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