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渡线和相贯线的简化画法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图形中的相贯线允许简化,例如用圆弧或直线代替非圆曲线,如图4-23a所示。
2.机件上较小结构的简化画法
机件上较小的结构,如在一个图形中已表示清楚时,在其他图形中可以简化或省略,如图4-23a和图4-23b的主视图所示。
图4-23 较小结构的简化画法
3.与投影面倾斜角度小于等于30°的圆、圆弧的简化
与投影面倾斜角度小于等于30°的圆或圆弧,其投影可用圆或圆弧代替真实投影的椭圆,如图4-24所示。
图4-24 倾斜角投影的简化
4.平面符号
当回转体物体上某些平面在图形中不能充分表达时,可用平面符号(两条相交的细线)表示这些平面,如图4-25所示。
5.机件的肋板、轮辐、孔等结构的画法
1)机件上的肋板、轮辐及薄壁等结构,如纵向剖切不要画剖面符号,而用粗实线将它们与其相邻结构分开,如图4-26所示。
图4-25 用平面符号表示平面
图4-26 肋板的剖视画法
2)回转体上均匀分布的肋板、轮辐、孔等结构不处于剖切平面上时,可将这些结构假想旋转到剖切平面上画出。如图4-27所示。(www.xing528.com)
图4-27 均匀分布的肋板、孔的剖切画法
6.按规律分布的多个等直径孔的简化画法
在机件中按规律分布的多个等直径的孔(圆孔、螺孔、沉孔等),可以仅画出一个或几个,其余只需要表示其中心位置,如图4-28所示。
图4-28 多个等直径孔的简化
7.相同结构的简化画法
当机件上具有若干相同结构(齿、槽、孔等),并按一定规律分布时,只需画出几个完整结构,其余用细实线相连或标明中心位置,并注明总数,如图4-29所示。
图4-29 相同结构的简化画法
8.较长机件的简化画法
较长的机件(轴、杆、型材等),沿长度方向的形状一致或按一定规律变化时,可断开缩短绘制,但必须按原来实长标注尺寸,如图4-30所示。
图4-30 较长机件的折断画法
机件断裂边缘常用波浪线画出,圆柱断裂边缘常用花瓣形画出,如图4-31所示。
图4-31 圆柱与圆筒的断裂处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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