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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视图:注意事项与基本概念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即注写在剖视图上方,用以表示剖视图名称的大写拉丁字母。表示剖视图名称的字母应当水平注写。在同一张图上,同时有几个剖视图时,则其名称应按字母顺序,不得重复。当剖视图按基本视图或投影关系配置时,可省略箭头,如图4-9中的俯视图。5.画剖视图的注意事项剖切是假想的,形体并没有真地被切开和移去了一部分。因此,一个视图画成剖视图后,其他视图仍应按原先未剖切时完整地画出。

剖视图:注意事项与基本概念

1.剖视图的形成

假想用一个剖切平面剖开机件,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平面之间的部分移去,而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称为剖视图,如图4-7所示。

图4-7 剖视图的形成

2.剖面符号的表示法

为增强剖视图的表达效果,明辨虚实,通常要在剖面区域(即剖切面与物体的接触部分)画出剖面符号,如图4-7d的主视图所示。剖面符号的作用如下:①明显地区分切到与未切到部分,增强剖视的层次感。②识别相邻零件的形状结构及其装配关系。③区分材料的类别;当不需要在剖面区域中表示材料类别时,剖面区域可采用通用剖面线——间隔相等的平行细实线表示。

图4-8 剖面线的方向

画剖面符号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剖面符号为与水平方向成45°(向左、右倾斜均可)且间隔相等的细实线。

(2)同一机件的各个剖面区域的剖面线应方向一致。

(3)当图形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线成45°或接近45°时,则该图形的剖面线应改画成与水平方向成30°或60°的平行线,其倾斜方向应与其他图形的剖面线一致,如图4-8所示。

当需要在剖面区域中表示材料类别时,应采用特定的剖面符号表示。国家标准规定了各种材料类别的剖面符号,见表4-2。

表4-2 剖面符号(摘自GB/T 4457.5—2013)

3.剖视图的标注

为了看图时了解剖切位置和剖视图的投影方向,有时要对剖视图进行标注。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剖视图标注有以下三个要素:

(1)剖切线。即指示剖切面位置的线,用细点画线表示,一般可省略不画。

(2)剖切符号。即指示剖切面起止和转折位置(用粗实线表示)及投射方向(用箭头表示)的符号。

(3)字母。即注写在剖视图上方,用以表示剖视图名称的大写拉丁字母。在剖视图的上方用“×-×”标出剖视图的名称,“×”应与剖切符号上的字母相同。表示剖视图名称的字母应当水平注写。在同一张图上,同时有几个剖视图时,则其名称应按字母顺序,不得重复。(www.xing528.com)

下列情况的剖视图可省略标注:

(1)当单一剖切面通过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的平面,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没有其他图形隔开时,可不标注,如图4-9中的主视图。

(2)当剖视图按基本视图或投影关系配置时,可省略箭头,如图4-9中的俯视图。

4.剖视图的配置

剖视图的位置配置有以下两种方式:

(1)按基本视图的规定位置配置,如图4-10中的A-A;

图4-9 剖视图的标注

图4-10 剖视图的配置

(2)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他适当位置上,如图4-10中的B-B。

5.画剖视图的注意事项

(1)剖切是假想的,形体并没有真地被切开和移去了一部分。因此,一个视图画成剖视图后,其他视图仍应按原先未剖切时完整地画出。

(2)剖切面后方的可见轮廓线要全部画出,不能漏画。

(3)一般应通过机件的对称面或轴线且平行或垂直于投影面进行剖切。

(4)在剖视图上已经表达清楚的结构,在其他视图上此部分结构的投影为虚线时,其虚线省略不画,如图4-11a所示;但没有表示清楚的结构,允许画少量虚线,如图4-11b所示。

图4-11 剖视图中虚线的处理画法

6.画剖视图的方法和步骤

以图4-12所示机件为例,说明画剖视图的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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