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渔为契机,系统完善上中下游的保护网络,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增殖放流、生态调度、灌江纳苗、江湖连通等修复措施,推进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工程、产卵场修复工程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1)积极推进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为了保护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多样性,2002年起,原农业部开始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自2003年起在长江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区、市),8100多公里干支流江段,禁渔范围从青海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口的长江干流、部分一级支流和鄱阳湖区、洞庭湖区。云南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期为2月1日—4月30日;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期为4月1日—6月30日。鱼类早期资源的监测表明,每年5—7月是长江产漂流性卵鱼类的繁殖期盛期,“四大家鱼”、铜鱼、鳅类等鱼类都在这一段时间进行繁殖,而此时正是禁渔结束后捕捞高峰期,对亲鱼和幼鱼资源的危害仍然很大。此外,在春禁期间,渔业资源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是在春禁后,非法渔具一如既往,捕捞手段、捕捞强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严重制约春季禁渔制度保护资源、恢复资源长期生态效应的效用。为此,国内有关专家多次呼吁“长江禁捕十年”,让野生鱼类资源得到恢复。2019年1月11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长江流域禁捕的必要性及实施细则,并提出了退捕渔民的补偿安排。《方案》要求,2019年底以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暂定实行十年禁捕。在积极推进落实禁渔要求的同时,建议开展“清江”“清河”“清湖”等专项执法行动,完善禁渔期和禁渔区政策,深入开展对违法涉渔工程、非法采砂和非法排污等严重危害水域生态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2)加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与重建
识别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优化和完善保护区结构和布局。优先在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河湾、大渡河河源区、嘉陵江河源区等保护区空缺水域设立鱼类自然保护区;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设立一批保护区,如湖北宜昌中华鲟保护区、嘉陵江上游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依法清退工业园、矿业权等与保护区重叠区域内的人为干扰,恢复受损环境,增加保护效力。
加强长江干流和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为契机,强化三江源国家公园长江源区、雅砻江河源区等区域的保护;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保持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三峡库区之间的生态通道畅通无阻。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强调支流替代生境的保护,充分发挥赤水河等支流对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的保护功能。
针对长江中下游湖群,江湖连通能够有效改善湖区水质,增加湖区水量,实现江湖的水文循环,为鱼类生长繁衍创造条件。同时,恢复湖泊通江不仅能为许多洄游或半洄游性鱼类提供“三场”(索饵场、繁殖场、育肥场),还能保护湖泊的自然属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减缓湖泊的萎缩趋势,保持有较多类型的湿地,如有涨落区、浅滩、滩涂等重要湿地,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恢复,增强湖泊降解污染的能力,提高湖泊防蓄洪能力,大大降低洪水的危害。采用灌江纳苗的方式,将长江大量天然苗种引入湖泊,是增加湖泊鱼类区系组成、复壮湖泊定居性产卵鱼类、提高湖泊渔业产量和丰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因此,建议通过江湖连通、灌江纳苗以及必要的工程措施,修复长江中下游江汉湖群、安庆沿江湖群、太湖流域湖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满足水生生物洄游习性和种质交换需求。(www.xing528.com)
(3)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
全方位推进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制定圆口铜鱼、长鳍吻鮈等特有濒危物种的拯救行动计划。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就地和迁地保护。加强保种基地、繁育基地和救护中心的建设,在长江上游赤水河等建立长江上游特有鱼类保护基地;在长江中游确定一至两个夹江江段开展中华鲟自然水体圈地保护,在长江中下游、河口和近海新建一批中华鲟救助站;通过中华鲟半自然驯养基地、海水网箱养殖平台等迁地保护基地的建设,完成中华鲟“陆-海-陆”生活史的养殖模式。完善武汉、石首、安庆等地的长江江豚繁育基地;积极推动江豚迁地保护基地建设,在长江下游流域新建迁地保护区,将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种群扩大至100头以上,形成迁地保护区网络,建设长江江豚驯繁基地,拓展江豚保护途径。
加快开展物种基因收集、保存、扩繁,推进珍稀濒危物种的基因研究,分阶段、多层次、集中构建包括活体库、组织库、基因库及综合数据库在内的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库,为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生物样本和遗传信息;科学开展增殖放流,突破圆口铜鱼、长鳍吻鮈等特有濒危物种的人工繁殖瓶颈,开展繁殖亲本和幼鱼的规模化放流;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现有群体的规模,提升放流个体的野外生存能力,推动濒危物种的野生种群重建,强化人工增殖放流的效果。
(4)加强长江上中游梯级水库群生态调度,科学有序清退支流小水电
水利工程的修建,改变了河流的自然流态,阻隔了鱼类的洄游通道。为减缓水利工程的影响,应该采取生态友好型的调度方式,确保长江环境流,使调度产生的环境流在水量、水质、水温,以及时空分布等方面满足鱼类资源生长、繁殖等生命活动的需要。2011—2017年,在三峡水库开展的十次生态调度期间,沙市断面“四大家鱼”产卵总量约占七年产卵总量的38%。尽管有了一定成效,但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群的生态调度研究与实践仍处于起步阶段,基础研究薄弱且未能全面深入,与调度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需开展长江上中游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保证主要鱼类繁殖的生态流量,人工创造促进“四大家鱼”等产漂流性卵鱼类繁殖所需的涨水过程。通过水温和流量的同时调度,减少滞温效应,促进中华鲟的自然繁殖,以进一步减缓梯级工程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针对支流引水式小电站的生态影响,建议全面开展小水电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实施分类清理整顿,依法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优先拆除青衣江、安宁河、水洛河、藏曲、黑水河、普渡河等支流中退出类小水电,恢复河流连通性。对保留的小水电项目加强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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