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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储能的回收再利用与政策逐步完善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化学储能系统回收处置不当有可能发生起火爆炸风险、化学风险和环境风险。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基本以参考车用动力电池和消费类电池为主。废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政策正逐步完善。目前,再生利用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正在加快研究制定。

电池储能的回收再利用与政策逐步完善

1.安全问题

目前,国内尚无关于储能退役边界条件的相关统一标准,也没有发布专门针对储能系统内部核心设备回收再利用的相关标准。

化学储能系统回收处置不当有可能发生起火爆炸风险、化学风险和环境风险。电池的回收再利用基本以参考车用动力电池和消费类电池为主。

2.标准现状

目前,我国废电池回收利用宏观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

电池回收管理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及政府部门已经制定的、适用于废旧电池处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文件。宏观层面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在法律文件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将电池回收管理涵盖在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废电池污染防治、再生资源回收等不同范畴之下,如表9所示。

表9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政策

续表(www.xing528.com)

2019年2月,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明确数据中心与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试点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作为数据中心削峰填谷的储能电池。推动产品生产、回收企业加快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废电池回收利用专项政策正逐步完善。

废旧铅蓄电池方面,《“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指出:提高废旧动力电池和废铅酸电池拆解、破碎、分选以及废液的回收处理水平。《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铅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提高铅再生回收企业的技术和环保水平,走规模化、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指出:有效控制铅排放,实现铅酸蓄电池规范生产、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

废旧动力电池方面,回收利用相关专项政策如表10所示。2018年,工信部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构建回收利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提出6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确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二是开展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建立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以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构建“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四是发挥企业主导作用,推动市场机制和回收利用模式创新;五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最大化,鼓励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开展动力蓄电池的再利用;六是明确监督管理措施,制定拆卸、包装运输等相关技术标准,构建标准体系。

表10 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专项政策

2019年初,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对动力电池回收现状、梯次利用基本现状和再生利用基本现状进行了分析,重点介绍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此外,工信部还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如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溯源信息的采集要求,对各环节企业主体履行回收利用溯源责任作出规定,并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的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体系。相关部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京津冀、上海等17个地区,以及中国铁塔公司开展试点,积极培育标杆企业,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数据资源中心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工信部已发布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的名单。

在梯次利用方面,2018年,中国铁塔公司停止采购铅酸电池,大力推广锂电池梯次利用,已在31个省市的约12万座基站开展梯次利用电池备电应用,并在备电、储能及对外发电应用场景加强业务拓展。国家电网建设了1 MW·h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示范工程,用于接纳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调频等。深圳比亚迪、国轩高科等企业也开发了适用于备电、风光电储能的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在再生利用现状方面,目前,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行业已有一定规模,并实现产业化,部分企业已具备规模化再生利用能力。再生利用企业大多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发展而来,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具备相应工业基础的中小城市。行业已具备较成熟的设备和工艺,但是仍有技术升级空间,同时,行业还存在锂金属回收率不高、多种电池回收处理兼容性不强等问题。目前,再生利用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正在加快研究制定。

我国汽车生产企业也在通过多种形式构建回收体系。目前,北汽新能源、广汽三菱等45家企业已设立了3 204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地区。回收体系建设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生产者为主导,由汽车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设退役电池回收体系,回收退役电池移交综合利用企业处理或与其合作共同利用电池剩余价值;另一种是以第三方为主体,由梯次、再生利用企业与汽车、电池生产企业合作,共建公用回收服务网点,集中回收合作企业新能源汽车的退役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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