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电力工业发展很快,大型火电机组的需求越来越大。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初,国产的10万千瓦、12.5万千瓦、20万千瓦、30万千瓦火电设备事故频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由于科学试验手段不足,关键技术不掌握,工艺装备落后,立足国内开发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条件尚不成熟。适逢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一机部与水利电力部联合请示国务院,建议在进口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设备的同时,引进设计制造技术,提高大型火电设备研发水平,缩小同国外的差距。两部的报告,得到国务院大力支持。
准备工作方案,筛选谈判对象。1978年3月,一机部、水利电力部联合召开会议,讨论机组选型原则,商定机组选型方案,收集技贸资料,确定引进内容和依托工程,选择谈判对象,准备法律性条款等。在大量前期工作基础上,1978年8月,两部决定邀请瑞士BBC公司、美国GE公司、法国阿尔斯通(Alstom)公司,不久又增加美国西屋(WestingHouse,简称WH)公司,谈判汽轮发电机组技术的引进;邀请美国燃烧工程(Combustion Engineering,简称CE)公司、德国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Babcock&Wilcox,简称BW)公司、瑞士苏尔寿(Sulzer)公司,不久又增加美国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公司,谈判锅炉技术的引进。
组织谈判工作组,细化专业分工。一机部、水利电力部组织了由100多位专家组成的谈判工作组,具体由一机部王子仪副部长领导,下设专业组、商务谈判组、合同条文组、翻译组和接待组;专业组内又分设发电机组、汽轮机组、锅炉组、系统工程与自动控制组;为了同时与几家外商谈判,专业组又分成美国GE小组、瑞士BBC小组、AA(法国Alstom公司)小组、美国WH小组、美国CE小组及BW(德国BW公司和美国BW公司)小组等。
批准引进技术项目,明确两部合作分工。1980年1月,国家计委、经委、进出口委同意引进30万千瓦、60万千瓦大型火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并合作生产火电机组各一套,初步核定外汇额度为2.5亿美元,并拟文上报国务院审批。1980年2月,李先念等六位国务院副总理正式批准国家计委等单位关于这项技术引进的请示报告。1980年5月,三委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发文明确一机部负责技术引进和合作制造事宜,电力工业部(1979年2月23日,国家撤销水利电力部,设立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参加;电力工业部负责电厂设计技术引进,一机部参加;并要求两部密切合作,共同完成技术引进工作。
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完成前期决策。根据“技术先进,价格合理,条款优惠,择优引进”的原则,一机部、电力工业部经过货比三家和艰苦谈判,于1980年9月和11月,分别与美国西屋(WH)公司和美国燃烧工程(CE)公司,正式签订了引进汽轮发电机组和电站锅炉的技术转让合同,经两国政府于1981年2月、3月相继批准生效。至此,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机组技术引进项目长达三年的前期工作终于尘埃落定。
引进全套技术,形成综合能力。这次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机组是成套技术的引进,不仅发电设备及配套企业引进了设计制造技术,而且电力设计院也引进了美国依伯斯科(Ebasco)工程公司的燃煤电厂设计技术。引进工作,除了电站锅炉、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和电站设计技术之外,还包括锅炉的鼓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给水泵汽轮机、空气预热器、磨煤机、高压加热器,以及大中型电动机、大型变压器、大电流断路器、高压开关等设备和技术,涉及我国主辅机制造工厂、科研院所、电力设计院共计210个单位。引进技术总体达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世界水平。其中,30万千瓦汽轮机热耗为1930千卡/千瓦时(1千卡=4.1868千焦),发电机效率为98.51%,锅炉效率为91.9%;60万千瓦汽轮机热耗为1912千卡/千瓦时,发电机效率为98.67%,锅炉效率为87.93%。
分工研制考核机组,分批培训技术人员。考核机组关系到技术引进的成败,根据机械工业部的安排,在机械工业部副部长赵明生和电工局局长周鹤良等的具体协调下,30万千瓦机组由上海机电一局[后改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负责,上海汽轮机厂、上海电机厂、上海锅炉厂和上海电站辅机厂试制;60万千瓦机组由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工程公司负责,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机厂和哈尔滨锅炉厂试制;东方汽轮机厂、东方锅炉厂和东方电机厂协作配合。中美双方签订合同后,随着第一批图样资料的到达,出国人员培训工作随即开始。自合同生效日(1981年2月5日)至1987年底,分批派出培训人员738人,共培训2707人·月。
研制过程三部曲,多方协作奏乐章。整个研制过程大致分为生产准备(大约三年时间)、投料试制(大约三年时间)和安装调试(大约一年半时间)等步骤。由于大型发电设备成套性强、配套关系复杂、涉及的产品和企业广泛,在研制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各方联系密切,一机部不但派出了工作组在美国长期驻守,而且派驻了依托工程电厂的现场工作组,协调解决考核机组头绪纷繁而又急迫的问题。比如锅炉考核机组的引进,性能设计(技术设计)在美国进行,以美国燃烧工程公司为主,中方企业派人参加,这样既可以保证采用美方的最新技术,中方也可以学到美方的设计思想、方法、标准和规范;施工设计在国内进行,结合我方企业的实情,采用国内制图标准,有效地缩短了试制周期,加快了国产化进程。
主机辅机共同提高,多国技术同时引进。不但引进了汽轮机、汽轮发电机、锅炉三大主机技术,而且对辅机、配套及关键铸锻件等采用了四种方式使其与主机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引进技术,国内制造;二是进口样机,国内试制;三是采用国内改进后的产品;四是直接从国外进口。初步统计,在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设备的10大系统230余种配套产品中,各种设备和技术分别从美国、法国、联邦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典、瑞士、日本、奥地利、澳大利亚等10个国家、约80家公司引进,57种产品参考进口样机自行试制,其余则是将国产设备改进提高后生产的,210个企业承担了任务。
七年磨砺成一剑,各项指标达预期。经过数年的努力,30万千瓦考核机组主机于1985年12月20日在上海试制完成,1987年6月30日在山东石横电厂投入运行发电;60万千瓦考核机组主机于1987年12月17日在哈尔滨完成,1989年11月4日在安徽平圩电厂投入运行发电。经考核试验、性能测定,各项指标都达到了技术输出方的设计保证值,首台(套)30万千瓦、60万千瓦考核机组的国产化率达到40%。
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图5-2 30万千瓦考核机组在山东石横电厂投运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
a.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b.审查投标人资格。
c.编制标底。
d.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e.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www.xing528.com)
f.草拟合同。
g.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国家对收费标准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图5-3 60万千瓦考核机组在安徽平圩电厂投运
安排科技攻关项目,创新能力逐期提高。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设备引进设计制造技术后,为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提高国产化率,在“六五”(1981~1985年)、“七五”(1986~1990年)、“八五”(1991~1995年)三个五年计划的15年中,国家计委连续安排了大型火电重大成套装备的科技攻关项目,累计拨付科研经费约1亿元。全部科研攻关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六五”期间:消化吸收引进技术。设立课题22项,其中三大主机及辅机18项,通用辅机和自动控制系统4项。有近万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消化和转化了近4万张图样,攻克了近万项技术难题,制造了大量专用设备。
“七五”期间:提高国产化比例,实现批量生产,降低造价。设立课题178项。通过科技攻关,机组的国产化率得到较大提高,30万千瓦机组国产化率由首台(套)的40%提高到第二台(套)的68%,第三台(套)进而超过75%,第四台(套)更达到80%,其中三大主机的国产化率超过85%。
“八五”期间:以“优化”为中心开展科技攻关。优化的目标确定为,结合国情进行优化设计并进行再创新,优化后性能提高到当代国际先进水平,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为此,共设立攻关课题41个。经优化攻关后,30万千瓦机组热耗从1930千卡/千瓦时降到1890千卡/千瓦时;汽轮发电机的效率由98.51%提高到98.94%;锅炉在引进机组燃用烟煤的基础上扩展了贫煤、褐煤等炉型,并进一步开发了30万千瓦亚临界自然循环锅筒锅炉,扩大了用户的选择范围。60万千瓦机组优化后也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优化工作,引进型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技术水平,均达到了当时国际同类机组的先进水平,电厂的发电煤耗大幅下降,实现了优化目标,并开始出口东南亚国家。
安排专项技改资金,形成千万千瓦能力。在科技攻关的同时,国家对各主、辅机制造厂实施了一系列技术改造:“六五”期间,对12个主机企业和电工、重型、通用、仪表等行业的71个辅机及配套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七五”期间,继续对116个主辅机及配套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两个五年计划共安排固定资产投资25.5亿元。特别是,1984年8月,国务院副总理李鹏召开“七五”电力建设专题会议,决定拨专项资金用于发电设备生产企业的挖潜改造,目标是“七五”结束时,全国形成1000万千瓦大型发电设备综合生产能力。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中国发电设备制造水平,扩大了大型火电设备生产规模,形成了批量生产30万千瓦、60万千瓦亚临界火电机组的能力。到1990年年底,全国发电设备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千瓦。其中,大型水电设备为140万千瓦,大型火电设备为860万千瓦。
我国成功引进30万千瓦、60万千瓦火电机组设计制造技术,在电机工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提高了火力发电设备制造业的总体技术水平。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进行技术改造,发电设备主辅机制造企业大大增强了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和成套装备能力。
二是培养了大批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引进消化吸收过程中,各科研院所和制造企业有计划地派出设计、工艺、质量、标准、管理等专业人员出国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是实现了发电设备行业技术标准的转轨。发电设备设计和制造标准,由采用苏联标准转而采用美国标准,为进一步发展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推动了材料的国产化进程。发电设备用钢材牌号由此开始采用与国际主流相适应的美国钢材牌号,并开创了材料国产化的新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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