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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化选择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期要求也是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管理上,相关单位需要汲取国际上工程项目管理的先进经验和通行做法,突破传统思维的限制,有所创新,选择项目法人管理工作量小且管理效果好的模式,如CM模式。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化选择

2.3.3.1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在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时,我们必须考虑以下三个要素:工程的特点、业主的要求及建筑市场的总体情况。

(1)工程的特点

在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之初考虑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工程的特点,其包括工程项目规模、设计深度、工期要求、工程其他的特性等因素。

工程项目规模是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规模较小的工程,如住宅建筑、单层工业厂房等通用性比较强的一般工民建工程,各种模式都可以采用,因为其不但工程结构比较简单,而且比较容易确定设计、施工工作量和工程投资,常用施工总包模式、设计施工总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对于工程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要在综合分析现有情况的条件下做出。例如,如果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很少,不一定能满足招标要求,为防止因投标者过少而导致招标失败,业主可选择分项发包模式;如果业主没有经验,而所从事的工程项目又需要承包商具有专业的技术和经验或者是高新技术项目工程,可以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或者代理型CM模式。

设计深度也是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果对于工程的招标需要在初步设计刚完成后就开始,但是业主面临的情况是整个工程施工详图没有完成,甚至没有开始,并不具备施工总包的条件,此时适宜的项目管理模式可以是分项发包模式、详细设计施工总包模式、咨询代理设计施工总包模式、CM模式;如果设计图纸比较完备,能较为准确的估算工程量,可采用施工总包模式;某些工程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就进行招标,可采用传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工期要求也是选择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大多数工程都对工期有着严格的要求,若工期较短,时间紧促,则可以选择分项发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和CM模式,而不能采用施工总包模式。

此外工程的复杂程度、业主的管理能力、资金结构以及产权关系等因素对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也有一定的影响,必须将以上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考虑,选择适合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最大程度的、最便捷的达到目标。

(2)业主的要求

工程特点所含的因素中,部分包含业主的要求,因此这里所指的主要是业主的其他要求,包括自身的偏好、需要达到的投资控制、参与管理的程度、愿意承担的风险大小等。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业主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想亲自参与项目管理,控制投资,可以采用分项发包模式;如果业主既希望节约投资又不希望自己太累,就可以采用CM模式,降低自身的工作量。

如果业主时间精力有限,不愿过多的参与项目建设过程,可以优先考虑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和项目总承包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中,工程项目开展的全部工作交由总承包商承担,业主只负责宏观层面上的管理。然而在这两种模式中,业主要想有效控制项目的质量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这就需要业主采取其他的管理模式来解决项目控制方面的难题。对一些常用的项目管理模式,按业主参与程度由大到小的排列顺序为:分项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CM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

如果业主希望控制工程投资,需要掌控设计阶段的相关决策工作,在此情况下适宜采用分项发包模式、CM模式或者施工总承包模式;若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和项目总承包模式,业主对设计控制的难度较大。但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由于设计与施工相互脱节,易产生较多的设计变更,不利于项目的设计优化,容易导致较多的合同争议和变更索赔。

随着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业主在工程管理模式的选取时应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常见项目管理模式按业主承担的管理风险由大到小排序为:分项发包模式、非代理型CM模式、代理型CM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模式。

(3)建筑市场的总体情况

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也需要考虑建筑市场的总体情况,因为业主期望开展的相关工程项目在建筑市场上不一定能够找到具有相应承包能力的承包商。例如,像三峡大坝建设这么大的工程,不可能把所有施工工作全部承包给一个建设单位,因为放眼全国尚没有一家建设单位有能力完成此项目。常见项目管理模式按照对承包商的能力要求从高到低的排序为:项目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包模式、代理型CM模式、施工总包模式、非代理型CM模式、分项发包模式。

2.3.3.2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选择的原则

(1)项目法人集中精力做好全局性工作(www.xing528.com)

一般情况下,水利水电工程都具有规模较大、战线长、工程点多、建设管理复杂的特点,这就对项目法人的要求较高,必须能集中精力做好总体的宏观调控。以南水北调工程为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所要通过的河流之多,输水里程之长,设计的参建单位之多,建设管理所遇到的问题之复杂,一般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根本不能够适应,因此需要改变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重点做好事关项目全局的决策工作。

(2)坚持“小业主、大咨询”的原则

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尤其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实施,考虑到水利水电类项目建设规模和专业分工的特点,传统的自营建设模式已不能适应这样的情况。项目法人只有利用市场机制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采用竞争方式选择优秀的建设单位从事相应的工作,唯其如此才能按期、高效和优质完成项目目标。我国历经二十多年的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在各个方面已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自营制”模式仍然或多或少的制约着人们的思维,“小业主、大监理”的应用范围没有广泛展开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因此,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需要摆脱旧模式的影响,按照市场经济的生产组织方式,在项目开展的全部过程中充分依靠社会咨询力量,贯彻“小业主、大咨询”的原则,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精简项目组织。

(3)鼓励工程项目管理创新,与国际惯例接轨

目前,在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绝大多数的业主都采用建设监理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管理上,相关单位需要汲取国际上工程项目管理的先进经验和通行做法,突破传统思维的限制,有所创新,选择项目法人管理工作量小且管理效果好的模式,如CM模式。当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推行一些设计施工总包模式和施工总包模式的试点。

(4)合理分担项目风险的原则

在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中,项目的相关风险主要由单一主体予以承担。比如在当前大力推行的建设监理制中,项目法人或业主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监理单位基本上不承担任何风险,因此,虽然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管理的主体,但却缺少强烈的责任感。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选择中,应加强风险约束机制的建设,使得项目管理主体承担一定的风险,促进项目法人的意图得到项目管理主体的切实贯彻,有效地监管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工期。

(5)因地制宜,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的原则

目前我国形成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为基本框架的建设管理体制。但是大多数的建筑单位依然没有摆脱业务能力单一的现状,能够从事设计、施工、咨询等综合业务的智力密集型企业数量很少,具有从事大型工程项目管理资质、总承包管理能力和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的独立建筑单位也几乎没有。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选择时,需要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的模式,建立一套适于中国国情的项目管理模式。

2.3.3.3 不同规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模式选择

水电站及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受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影响会产生很大的差异,水电站在规模上的差异导致各方面的差异也很大。与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相比,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投资更大、影响更深远、风险更高,因此需要应用更为谨慎、严格、规范的工程管理方式,其采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应与中、小型水利水电项目不尽相同。在大型、特大型水利水电项目开发建设中,应该基于现行主导模式,结合投资主体结构的变化和工程实际,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模式开展大胆的创新和实践,真正创造出既能够与国际管理相接轨,又能够适应我国水电项目建设情况的项目管理模式。我国的中、小水利水电项目投资正逐步地向以企业投资和民间投资为主转变,故中小水利水电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与民间投资水电项目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就有极为相似,大体上可以采用相同的项目管理模式,将在下文进行论述。

2.3.3.4 不同投资主体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模式选择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主体大致可分为2种:第一种是以国有投资为主体的水利水电开发企业,第二种是以民间投资参股或控股为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水利水电开发企业。相对于传统的水电投资企业来说,新型水利水电开发企业以现代公司制为特征,具有比较规范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大型国有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的开发上,而民间或者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开发中小型水利水电项目上。由于具有不同的特点、行为方式和业务范围,这两类投资主体应在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不尽相同。

第一类投资主体应在现有主导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将投资和建设相分离。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达到相当水平的条件下,业主可以组建自己的专业化建设管理公司;当业主自身不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任务时,可采用招标或者其他方式选择适于承担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公司。在国际上出现了将设计和施工加以联合的趋势,因此在开展一些大型或者技术要求复杂、投资量巨大的工程项目时,可以将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开展工程总承包,或者对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如果一些大型的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壮大后,可以组建相应的具有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综合能力的大型公司开展整个工程项目的总承包。

对于民间投资参股或控股的投资主体而言,要想求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必须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加强国际交流,充分吸收国外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先进经验,并通过自主创新,建立一套适于在我国推广和应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利水电项目管理模式。当这类投资主体具有充足的水电开发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以及相应的技术储备时,可自行组建建设管理机构,充分利用社会现有资源,采用现行主导模式——平行发包模式进行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当项目业主难以组建专业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不能全面有效的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时,可以采取“小业主、大咨询”方式,采用EPC,PM或CM模式等完成项目的开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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