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GB标准船体用结构钢(普通强度钢)的钢材等级与化学成分(表1-51)
表1- 51 船体用结构钢(普通强度钢)的钢材等级与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注:1.所有质量等级钢的碳当量(CE)为
2.型钢碳含量上限可到w(C)≤0.23%。
3.钢中残余元素含量(质量分数):Cu≤0.35%;Cr≤0.30%,Ni≤0.30%。
4.为改善钢的性能,在冶炼过程中加入其他微量元素,应在质量证明书上注明。
5.厚度≤12.5mm的A级钢,可采用沸腾钢,但应经需方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
6.当B级钢作冲击试验时,锰含量下限可到w(Mn)0.60%。
7.厚度≥25mm的D级和E级钢,可测定全铝(Alt)含量代替酸溶铝(Als)含量,此时全铝含量应≥0.02%。经船检部门同意后,也可使用其他细化晶粒元素。
8.若采用温度—形变控制轧制(TMCP)状态交货,经船检部门同意,化学成分可不同于本表的规定。
(2)中国GB标准船体用结构钢(高强度钢)的钢材等级与化学成分(表1-52)
表1- 52 船体用结构钢(高强度钢)的钢材等级与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注:1.钢中残余元素含量(质量分数):Cu≤0.35%,Cr≤0.20%,Ni≤0.40%,Mo≤0.08%。
2.可测定全铝(Alt)含量代替酸溶铝(Als)含量,此时全铝含量应≥0.02%。
3.本表中规定的Nb、V、Ti等微量元素可单独加入或以任一混合形式加入。单独加入时,其含量应不小于表中规定值下限;混合加入两种或两种以上时,其总和含量≤0.12%。
4.F32、F36、F40如含铝时,则氮含量应≤0.012%。
5.为改善钢的性能,在冶炼过程中加入其他微量元素,应在质量证明书上注明。
6.厚度≤12.5mm的A级钢,锰含量下限可到0.70%。(www.xing528.com)
7.碳当量(CE)一般不大于0.40%。如果碳当量大于0.40%,应在质量证明书上注明。
8.若采用温度—形变控制轧制(TMCP)状态交货,经船检部门同意,化学成分可不同于本表的规定。
9.采用TMCP状态交货的钢,碳当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中国GB标准船体用结构钢的力学性能(表1-53)
表1- 53 船体用结构钢的力学性能
注:1.经船检部门同意,A级型钢的抗拉强度上限可以超过本表规定。
2.厚度2~4mm的薄钢板,其抗拉强度上限可以超过上表规定,断后伸长率(A)允许按以下规定的降低值(绝对值):
钢板厚度2.0~3.0mm A降低值5%
>3.0∽3.5mm 4%
>3.5∽4.0mm 3%
3.D、E级钢材和高强度钢的晶粒度应不小于5级。如供方能保证,可不作试验。
4.冲击吸收能量采用V型缺口试样,按三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不低于规定值的70%。
5.除需方要求外,冲击试验仅作纵向,但供方应保证横向冲击性能。
6.厚度>;50mm的A级钢,如经细化晶粒处理并以正火状态交货,可不作冲击试验;经船检部门同意,以温度—形变控制轧制(TMCP)状态交货的A级钢,也可不作冲击试验。
7.若供方能保证并经船检部门同意,A32、A36钢材和厚度<25mm的B级钢材,可不作冲击试验。
8.厚度<12mm的钢材,采用小尺寸试样作冲击试验,平均冲击吸收功下限应符合以下规定:
9.冷弯试验:A级钢作窄冷弯试验(b=2a),弯曲180°,弯心直径为2a;B、D、E级钢和高强度钢作宽冷弯试验(b=5a),弯曲120°,弯心直径为3a。如供方能保证,可不作冷弯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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