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环境条件
a)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有足够面积的检定电能表和互感器的试验室,以及进行电能表修理和开展电压、电流互感器检修的工作间,制订试验室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b)电能表检定宜按单相、三相、常规性能试验、标准以及不同等级的区别,有分别的试验室。
c)电能表、互感器的检定试验室和开展常规计量性能试验的试验室,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检定规程的要求。电能表的试验室应有良好的恒温性能,温度场应均匀,并应设立与外界隔离的保温防尘缓冲间。
d)检定电压互感器和检定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室宜分开,且均应具有足够的高压安全工作距离;被检互感器和检定操作台应装设有闭锁机构的安全遮栏。
e)电能表的外检修室,应具有吸尘装置,并与内检修工作室、恒温试验室分开。内、外检修工作室的温度均应保持在(15~30)℃范围内。
f)互感器检修间应有清灰除尘的装置以及必要的起吊设备。
g)进入恒温试验室的人员,应穿戴防止带入灰尘的衣帽和鞋子。夏季在恒温试验室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配备防寒服。
8.2 计量标准器和标准装置
a)最高计量标准器等级应根据被检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数量、测量量程和计量检定系统表的规定配置(详见附录B)。
b)计量标准器应配备齐全。工作标准器的配置,应根据被检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规格、工作量大小确定。
c)计量标准装置应选用检定工作效率高且带有数据通信接口的产品。如:全自动、多表位且能和管理计算机联网等功能的装置。检定数据应能自动存入管理计算机且不能被人为改变。选用时应首先征求上级管理部门意见。
d)电能计量标准装置必须经过计量标准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标准合格证后才能开展检定工作。计量标准考核(复查)应执行JJG 1033。
e)开展电能表检定的标准装置,应按JJG 597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f)电能计量标准装置应定期及在计量标准器送检前后或修理后进行比对,建立计算机数据档案、考核其稳定性。
g)电能计量标准装置考核(复查)期满前6个月必须重新申请复查;更换主标准器后应按JJG 1033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考核。
h)电能计量标准器、标准装置经检定不能满足等级要求但能满足低一等级的各项技术指标的,经本省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技术认可和本省省级电网经营企业批准允许降级使用。
i)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制订电能计量标准维护管理制度,建立计量标准装置履历书。电能计量标准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8.3 人员
a)从事检定和修理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的文化水平。应掌握必要的电工学、电子技术和计量基础知识;熟悉电能计量器具方面的原理、结构;能操作计算机进行工作。
b)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应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后才能开展工作。
c)电能计量检定人员的考核(复查)应按照《计量检定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
d)计量检定人员中断检定工作一年以上重新工作,应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e)计量检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计量检定人员调动应征求上级管理部门意见。
f)计量检定人员调离电力企业的计量工作岗位时应收回其计量检定员证。
8.4 检定
a)电能计量检定应执行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对尚无计量检定规程的,省级电网经营企业应根据产品标准制订相应的检定方法。对大批量同厂家、同型号、同规格电能表的检定,经长期使用,严格调整误差和控制误差曲线,并确认在全部有效负荷范围内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误差测量点,但要经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电能计量管理部门批准。
b)检定电能表时,其实际误差应控制在规程规定基本误差限的70%以内。
c)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在库房中保存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进行检定。
d)电能表、互感器的检定原始记录应逐步实现无纸化,并应及时存入管理计算机进行管理。原始记录至少保存三个检定周期。
e)经检定合格的电能表应由检定人员实施封印。(www.xing528.com)
f)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指定人员,对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每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用指定的同一台标准装置复检,并对照原记录考核每个检定员的检定工作质量、所选用电能表的质量和核对标准装置的一致性。
g)临时检定。
1)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受理用户提出有异议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申请后,对低压和照明用户,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电能表和低压电流互感器检定完毕;对高压用户,应根据SD 109在7个工作日内先进行现场检验。现场检验时的负荷电流应为正常情况下的实际负荷。如测定的误差超差时,应再进行试验室检定。
2)电能表临时检定时,按下列用电负荷确定误差。
对高压用户或低压三相供电的用户,一般应按实际用电负荷确定电能表的误差,实际负荷难以确定时,应以正常月份的平均负荷确定误差,即
对照明用户一般应按平均负荷确定电能表误差,即
照明用户的平均负荷难以确定时,可按下列方法确定电能表误差,即
式中:Imax——电能表的额定最大电流;
Ib——电能表的标定电流。
注:各种负荷电流时的误差,按负荷功率因数为1.0时的测定值计算。
3)临时检定电能表、互感器时不得拆启原封印。临时检定的电能表、互感器暂封存1个月,其结果应及时通知用户,备用户查询。
4)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结果应及时告知用户,必要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5)临时检定均应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h)修调前检验。
1)修调前检验的负荷点为:cosφ=1.0时,Imax、Ib和0.1Ib三点。
2)修调前检验的判定误差为:
式中:Imax——额定最大电流;
Ib——标定电流。
误差的绝对值应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
3)修调前检验电能表不允许拆起原封印。
8.5 修理
a)轮换拆回的感应式电能表应进行拆洗、检查和重新组装。
b)轮换拆回的电子式电能表应对表计外部和内部进行灰尘清除。对有电池作备用电源的表计应根据电池的统计使用寿命,确定是否应更换并进行相应处理。
c)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电能计量管理部门应制订电能表、互感器修理工艺。
8.6 多功能电能表编程器及密码管理
a)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制订多功能电能表编程器及密码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b)应有防止失密、丢失或遗忘的安全保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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