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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器具订货管理策略优化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2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a)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业扩发展和正常轮换的需要编制常用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计划。

电能计量器具订货管理策略优化

6.1 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方案应经有关的电能计量人员审查通过。

a)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的依据是GBJ 63、SDJ 9、本标准及用电营业方面的有关管理规定。

b)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计量点、计量方式(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装设套数)的确定;计量器具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制造厂家、互感器二次回路及附件等的选择、电能计量柜(箱)的选用、安装条件的审查等。

c)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计量点、电网经营企业之间贸易结算电量计量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应由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专职(责)管理人员、电网经营企业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和有关发、供电企业电能计量管理或专业人员参加。

d)c)条规定以外的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应由有关的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电能计量管理机构管理或专业人员参加。

e)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审查,应由参加审查的人员写出审查意见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f)凡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部分应在审查结论中明确列出,并应由原设计部门进行修改设计。

g)用电营业部门在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批复供电方案时,对电能计量点和计量方式的确定以及电能计量器具技术参数等的选择应有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专职(责)工程师会签。

6.2 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

a)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根据业扩发展和正常轮换的需要编制常用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计划。

b)电力建设工程中电能计量器具的订货,应根据审查通过的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所确定的厂家、型号、规格、等级等组织订货。

c)订货合同中电能计量器具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d)订购的电能计量器具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进网许可证(行业已发证的产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

e)电能计量器具的各项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的要求。

f)凡首次在当地供电企业使用的电能计量器具应进行小批量试用。

6.3 电能计量器具的验收

a)发、供电企业应制订电能计量器具订货验收管理办法,购进的电能计量器具应严格验收。

b)验收的内容包括: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铭牌、外观结构、安装尺寸、辅助部件、功能和技术指标测试等,均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要求。

c)发、供电企业订购的电能计量器具或装置应由其电能计量技术机构根据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建设单位或电力用户的订货,有关功能和技术指标的测试或检定宜由当地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也可委托上级电力部门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进行。

d)首次购入的电能计量器具应首先随意抽取3只以上进行全面检测、检查工艺质量,以评价其质量水平,合格后再按6.3条e)项的要求进行验收。

e)新购入的2.0级电能表,应按GB 3925和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级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应按GB/T 17442和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其他新购入的电能表、互感器的验收参照GB 3925或GB/T 17442抽样方法抽样,其检验项目和技术指标参照相应产品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验收检查项目或出厂检验项目进行。

f)经验收的电能计量器具应出具验收报告,合格的由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负责人签字接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计算机资产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应由订货单位负责更换或退货。

6.4 资产管理

发、供电企业应建立电能计量装置资产档案,制订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标准装置、标准器具、试验用仪器仪表、工作计量器具等的购置、入库、保管、领用、转借、调拨、报废、淘汰、封存和清查等。

6.4.1 资产档案

发、供电企业电能计量技术机构应用计算机建立资产档案,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并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资产档案应有可靠的备份和用于长期保存的措施。保存地点应有防尘、防潮、防盐雾、防高温、防火和防盗等措施。

a)资产档案应按资产归属和类别分别建立,并能方便的分类、分型号、分规格等进行查询和统计。

b)资产档案内容应有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等级、出厂编号、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日期、验收日期等。

c)资产编号应标注在显要位置。供电企业建立的资产编号宜采用条形码形式。

d)每年应对资产和档案进行一次清点,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

6.4.2 库房管理

a)电能计量器具应区分不同状态(待验收、待检、待装、淘汰等)分区放置,并应有明确的分区线和标志。

b)待装电能计量器具还应分类、分型号、分规格放置。

c)待装电能表应放置在专用的架子或周转车上,不得叠放,取用应方便。

d)电能表、互感器的库房应保持干燥、整洁、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的气味。库房内不得存放电能计量器具以外的其他任何物品。

e)电能计量器具出、入库应及时进行计算机登记,作到库存电能计量器具与计算机档案相符。

f)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6.4.3 报废与淘汰(www.xing528.com)

6.4.3.1 下列电能计量器具应予淘汰或报废

a)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调整困难或不能修复到原有准确度水平的,或者修复后不能保证基本轮换周期(以统计资料为准)的器具。

b)绝缘水平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和上级明文规定不准使用的产品。

c)性能上不能满足当前管理要求的产品。

6.4.3.2 经报废的电能计量器具应进行销毁,并在资产档案中及时销账(注明报废日期)。

6.5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及安装后的验收

6.5.1 电网经营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制订本网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与验收管理细则。

6.5.2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应严格按通过审查的施工设计或用户业扩工程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

a)安装的电能计量器具必须经有关电力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

b)使用电能计量柜的用户或发、输、变电工程中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可由施工单位进行,其他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均应由供电企业安装。

c)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应执行电力工程安装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标准的规定。

d)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工应填写竣工单,整理有关的原始技术资料,做好验收交接准备。

6.5.3 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应进行全面的验收。

验收的项目及内容是:技术资料、现场检查、验收试验、验收结果的处理。

a)电网经营企业之间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和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验收由当地省级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组织,以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的电能计量技术机构为主,当地供电企业配合,涉及发电企业的还应有发电企业电能计量管理人员配合。其他投运后由供电企业管理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供电企业电能计量技术机构负责验收;发电企业管理的用于内部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由发电企业的计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

b)验收的技术资料如下:

1)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方式原理接线图,一、二次接线图,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变更资料;

2)电压、电流互感器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证书;

3)计量柜(箱)的出厂检验报告、说明书;

4)二次回路导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及长度

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的熔断器、接线端子的说明书等;

6)高压电气设备的接地及绝缘试验报告;

7)施工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c)现场检查内容如下:

1)计量器具型号、规格、计量法制标志、出厂编号应与计量检定证书和技术资料的内容相符;

2)产品外观质量应无明显瑕疵和受损;

3)安装工艺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电能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接线情况应和竣工图一致。

d)验收试验:

1)检查二次回路中间触点、熔断器、试验接线盒的接触情况;

2)电流、电压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测量;

3)接线正确性检查;

4)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

e)验收结果的处理:

1)经验收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及时实施封印。封印的位置为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各接线端子、电能表接线端子、计量柜(箱)门等;实施铅封后应由运行人员或用户对铅封的完好签字认可。

2)经验收的电能计量装置应由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注明“计量装置验收合格”或者“计量装置验收不合格”及整改意见,整改后再行验收。

3)验收不合格的电能计量装置禁止投入使用。

4)验收报告及验收资料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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