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工程完成启动、调试、试运行和竣工验收检查后,由启委会决定办理工程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工程在正式移交前,试运行后,工程由启委会明确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变电站和线路的安全保卫工作即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
7.2 工程的移交由启委会办理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按证书的内容,签定启委会鉴定书和移交生产运行交接书,列出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明确移交的工程范围、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工程资料清单。
7.3 工程资料的移交
7.3.1 施工单位在试运行后1个月内移交完毕。工程启动带电前需移交的部分应提前移交。施工单位移交的资料由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分发。移交的资料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电缆清册、设备产品资料、合格证、工厂产品试验检验记录、工程材料质量证明及检验记录、工程质量检查及缺陷处理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试验报告、由施工单位负责办理的全部协议文件等,并由施工单位提供竣工图纸(设计单位配合,如合同另有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
7.3.2 工程监理单位在试运行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全部监理认可文件。
7.3.3 系统调试单位在试运行完成后1个月内提供系统调试方案、调试报告和试运行报告。
7.3.4 设备监造单位提交全部监造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
7.3.5 按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整个工程有关资料建立工程档案。
目次
A1 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873
A2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874
A3 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875
A1 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1.1 变电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1.2 线路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A2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
A2.1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
A2.2 工程启动试运指挥组成员名单
工程启动试运指挥组成员名单
A2.3 工程验收检查组成员名单
工程验收检查组成员名单
A2.4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A2.5 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代表名单
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代表名单
A3 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
A3.1 工程移交有关单位代表名单
工程移交有关单位代表名单
A3.2 移交工程范围
移交工程范围
A3.3 移交专用工器具清单
移交专用工器具清单
A3.4 移交备品备件清单
移交备品备件清单
A3.5 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附录B
(提示的附录)
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整个工程有关资料建立工程档案
B1 变电工程档案资料
B1.1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a)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文件。
(b)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c)所址审批文件、征地文件及其合同、拆迁协议等(规划、土地、林业、环保、建设、通信、军事、民航等部门)。(www.xing528.com)
(d)工程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e)重要会议纪要、报告。
B1.2 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a)初步设计及批准工程概算。
(b)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
B1.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资料及其合同、协议
B1.4 工程施工、安装及调试的文件资料
(a)工程开工报告。
(b)施工组织设计。
(c)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协调会议记录。
(d)建筑、安装原始记录。重要施工技术措施,安全、质量措施。
(e)工程施工质量文件(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各阶段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文件,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f)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g)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文件、纪要。
(h)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永久性缺陷记录。
(i)变电所一、二次设备试验报告(含通信、远动、微机监控、安全自动装置等)。
B1.5 设备文件
(a)进口设备、引进技术批准文件。
(b)进口设备商检、报关、索赔文件。
(c)设备开箱资料、装箱单、质保书、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出厂试验报告、维护手册、备品备件等技术文件。
(d)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e)设备监造工作报告。
B1.6 工程竣工、系统试运行文件
(a)系统调试方案、调度方案、系统调试报告、测试记录、试运行记录和报告。
(b)工程竣工报告、启委会工程验收检查组的检查报告、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和中心站的报告及工程质量评价评级意见。
(c)齐全、完整、准确并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
(d)全部设计变更联系单和认可证明。
(e)工程启动验收证书(包括启委会鉴定书、移交生产交接书、移交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资料清单、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f)竣工决算报告(含设备清册、材料清册、财务账册)。
B1.7 变电所运行管理资料
按《变电运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各种规程、记录、图表、档案。
B2 送电线路工程档案资料
B2.1 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及资料
(a)可研报告和审批文件。
(b)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
(c)路径审批文件及合同、协议等(规划、土地、林业、环保、建设、通信、军事、民航等部门)。
(d)工程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e)重要会议纪要、材料。
B2.2 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a)初步设计及批准工程概算。
(b)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
B2.3 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及设备、材料供货等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协议
B2.4 工程施工文件、资料
(a)工程开工报告。
(b)施工组织设计。
(c)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协调会议记录。
(d)施工原始记录。
(e)工程施工质量文件(原材料和器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和试验记录、各阶段质量检查验收评定文件,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f)隐蔽工程记录及签证书。
(g)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文件、纪要。
(h)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永久性缺陷记录。
(i)塔基占地、拆迁、林木砍伐等补偿文件、协议、合同等。
B2.5 工程竣工试运行文件、资料
(a)线路参数测试方案、措施和试验报告。
(b)工程竣工报告、启委会工程验收检查组的检查报告、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和中心站的报告及工程质量评价评级意见。
(c)齐全、完整、准确并加盖竣工章的竣工图。
(d)全部设计变更联系单和认可证明。
(e)工程启动验收证书(包括启委会鉴定书、移交生产交接书、移交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资料清单、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f)竣工决算报告(含设备清册、材料清册、财务账册)。
B2.6 工程运行管理资料
按《送电线路运行规程》中规定的各种规程、制度、记录、图表、档案。
所有的档案资料应符合下述规定:①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国档发[1992]8号);②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档发[1988]4号);③GB/T 18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④《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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