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接户线指架空绝缘线配电线路与用户建筑物外第一支持点之间的一段线路。
10.1.1 低压接户线档距不宜超过25m,中压接户线档距不宜大于30m。
10.1.2 绝缘接户线导线的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0.1.2.1 中压:
a)铜芯线,25mm2;
b)铝及铝合金芯线,35mm2。
10.1.2.2 低压:
a)铜芯线,10mm2;
b)铝及铝合金芯线,16mm2。
10.1.3 接户线不应从1~10kV引下线间穿过,接户线不应跨越铁路。
10.1.4 不同规格不同金属的接户线不应在档距内连接,跨越通车道的接户线不应有接头。
10.1.5 两个电源引入的接户线不宜同杆架设。
10.1.6 接户线与导线如为铜铝连接必须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10.1.7 接户线与主杆绝缘线连接应进行绝缘密封。
10.1.8 接户线零线在进户处应有重复接地,接地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10.2 接户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
10.2.1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的线间最小距离见表9。
表9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的线间最小距离 m
10.2.2 绝缘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www.xing528.com)
a)中压,4m;
b)低压,2.5m。
10.2.3 跨越街道的低压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a)通车街道,6m;
b)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
c)胡同(里、弄、巷),3m。
10.2.4 中压绝缘接户线至地面的垂直距离按9.1。
10.2.5 分相架设的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a)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m;
b)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0.8m;
c)与阳台或窗户的水平距离,0.75m;
d)与墙壁、构架的距离,0.05m。
10.2.6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a)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0.6m;
b)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下方,0.3m。
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10.3 接户线的固定要求。
10.3.1 在杆上应固定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时接户线不得本身缠绕,应用单股塑料铜线绑扎。
10.3.2 在用户墙上使用挂线钩、悬挂线夹、耐张线夹和绝缘子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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