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7.0.2 电缆的防火阻燃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堵;
2 在重要的电缆沟和隧道中,按设计要求分段或用软质耐火材料设置阻火墙;
3 对重要回路的电缆,可单独敷设于专门的沟道中或耐火封闭槽盒内,或对其施加防火涂料、防火包带;
4 在电力电缆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必要时采用高强度防爆耐火槽盒进行封闭;
5 按设计采用耐火或阻燃型电缆;
6 按设计设置报警和灭火装置;
7 防火重点部位的出入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8 改、扩建工程施工中,对于贯穿已运行的电缆孔洞、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7.0.3 防火阻燃材料必须具备下列质量资料:
1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 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3 产品合格证。(www.xing528.com)
7.0.4 防火阻燃材料使用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材料使用工艺提出施工措施,材料质量与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机堵料不氧化、不冒油,软硬适度具有一定的柔韧性;
2 无机堵料无结块、无杂质;
3 防火隔板平整、厚薄均匀;
4 防火包遇水或受潮后不板结;
5 防火涂料无结块、能搅拌均匀;
6 阻火网网孔尺寸大小均匀,经纬线粗细均匀,附着防火复合膨胀料厚度一致。网弯曲时不变形、不脱落,并易于曲面固定。
7.0.5 涂料应按一定浓度稀释,搅拌均匀,并应顺电缆长度方向进行涂刷,涂刷厚度或次数、间隔时间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
7.0.6 包带在绕包时,应拉紧密实,缠绕层数或厚度应符合材料使用要求。绕包完毕后,每隔一定距离应绑扎牢固。
7.0.7 在封堵电缆孔洞时,封堵应严实可靠,不应有明显的裂缝和可见的孔隙,堵体表面平整,孔洞较大者应加耐火衬板后再进行封堵。电缆竖井封堵应保证必要的强度。有机堵料封堵不应有漏光、漏风、龟裂、脱落、硬化现象;无机堵料封堵不应有粉化、开裂等缺陷。
7.0.8 阻火墙上的防火门应严密,孔洞应封堵;阻火墙两侧电缆应施加防火包带或涂料。
7.0.9 阻火包的堆砌应密实牢固,外观整齐,不应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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