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条 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二、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
三、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四、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五、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六、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七、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第4.0.2条 盘、柜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其它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2;对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用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mm2截面的绝缘导线。
第4.0.3条 用于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裕度。
二、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www.xing528.com)
三、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并应加终端附件或搪锡,不得松散、断股。
四、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第4.0.4条 引入盘、柜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引入盘、柜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
二、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三、使用于静态保护、控制等逻辑回路的控制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其屏蔽层应按设计要求的接地方式接地。
四、橡胶绝缘的芯线应外套绝缘管保护。
五、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长度应留有适当余量。
六、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第4.0.5条 直流回路中具有水银接点的电器,电源正极应接到水银侧接点的一端。
第4.0.6条 在油污环境,应采用耐油的绝缘导线。在日光直射环境,橡胶或塑料绝缘导线应采取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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