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变流柜及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0.2 变流柜及控制柜与基础连接,宜采用螺栓固定。组合式柜间的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
3.0.3 变流柜的非带电金属部分需接地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0.4 变流柜的非带电金属部分需与大地绝缘隔离时,在变流柜周围的地面应作绝缘处理;其变流柜周围的绝缘处理范围及绝缘的耐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距变流柜1.5m的范围内,正常情况下能触及到的管道、电缆等均应采用绝缘层隔开。
3.0.5 变流柜及控制柜就位后,柜内外的污垢应清除干净。临时固定器件的绳索等应拆除。
3.0.6 变流柜及控制柜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3.0.6.1 插件板的名称与标志应无错位,插件板内的线路应清晰、洁净、无腐蚀、平滑无毛刺、线条无断裂、无条间粘连;各焊点之间应明显断开;线条间相邻边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6.2 插接件的插头及插座的接触簧片应有弹性,且镀层完好;插接时应接触良好可靠。
3.0.6.3 变流元件、熔断器、继电器、信号灯、绝缘子、风机等器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完整无损。
3.0.6.4 螺栓连接的导线应无松动,线鼻子压接应牢固无开裂。焊接连接的导线应无脱焊、虚焊、碰壳及短路。
3.0.6.5 元件、器件出厂时调整的定位标志不应错位。
3.0.6.6 固定在冷却电极板或散热器上的电力电子元件应无松动。
3.0.7 抽屉式结构的变流设备盘、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0.7.1 盘、柜的框架应无变形;抽屉在推、拉操作时应灵活轻便。
3.0.7.2 接插式抽屉的动、静触头的接触面及压力,不应小于产品的规定值。抽屉的机械联锁装置应可靠。抽屉的框架与盘、柜体,应接触良好。
3.0.7.3 抽屉内的印刷电路板插拔时应灵活,接触应可靠。
3.0.8 快速熔断器的型号和规格,不得任意调换或代用。
3.0.9 变流元件更换时,新换上的元件的电气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0.9.1 新换上的变流元件的管形尺寸,应与被更换的元件一致,其极性连接应正确。(www.xing528.com)
3.0.9.2 正向和通态平均电流,应与被更换的元件一致;反向或正(反)向重复峰值电压,不应低于被更换变流元件值。
3.0.9.3 并联支路的变流元件,正向或通态平均电压宜与被更换的变流元件值一致。
3.0.9.4 串联支路的变流元件,其反向漏电流宜与被更换的变流元件值一致。
3.0.9.5 更换的晶闸管门极的触发电压和电流,宜与被更换的变流元件值一致。其维持电流,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0.10 变流元件的拆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0.1 对螺栓型整流管或晶闸管,应使用专用的工具拆装;对平板型整流管或晶闸管,应与散热器同时拆装。
3.0.10.2 装配时,在散热器与变流元件的接触面上宜涂以硅脂;其紧固力矩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3.0.10.3 整流管或晶闸管的散热器装配后,其相与相之间和相与地(外壳)之间的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3.0.11 电力变流设备的电缆敷设与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1.1 控制电缆、屏蔽电缆及电力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0.11.2 晶闸管触发系统的脉冲连线,宜采用绞合线或带屏蔽的绞合线。当采用屏蔽线连接时,其屏蔽层应一端可靠接地。
3.0.11.3 电气回路的接线应正确,配线应美观,接线端子应有清晰的编号;强电与弱电回路应分开,与母线的连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3.0.12 变流设备中的印刷电路板及电子元件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3.0.12.1 焊接时严禁使用酸性助焊剂;焊接前应除去焊接处的污垢,并在挂锡后进行焊接。
3.0.12.2 电子元器件的焊接,宜使用不大于30W的快速电烙铁,其操作时间不宜过长。
3.0.12.3 焊接高灵敏度元件时,应使用电压不高于12V的电烙铁,或断开电烙铁电源后再焊接。
3.0.13 电力变流设备中所用的蓄电池的保管、安装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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