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电能计量点
电能计量点应设定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装表的,对专线供电的高压客户,可在供电变电站的出线侧出口装表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客户,可在客户受电装置的低压侧计量。
9.2 电能计量方式
9.2.1 低压供电的客户,负荷电流为60A及以下时,电能计量装置接线宜采用直接接入式;负荷电流为6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
9.2.2 高压供电的客户,宜在高压侧计量;但对10kV供电且容量在315kVA及以下、35kV供电且容量在500kVA及以下的,高压侧计量确有困难时,可在低压侧计量,即采用高供低计方式。
9.2.3 有两路及以上线路分别来自不同供电点或有多个受电点的客户,应分别装设电能计量装置。
9.2.4 客户一个受电点内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应分别装设计费电能计量装置。
9.2.5 有送、受电量的地方电网和有自备电厂的客户,应在并网点上装设送、受电电能计量装置。
9.3 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
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三相三线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非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接线方式。(www.xing528.com)
9.4 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表2所示值。
表2 电能表、互感器准确度等级
(1)单击“装配导航器”中的选项卡,在其中取消选中部件。
注: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见附件B。
9.5 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及技术要求
应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电能计量装置分册》。
9.6 电能信息采集
容量大于50kVA的客户应在计量点安装电能量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电能信息实时采集与监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