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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装置的型式及布置方案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应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配电装置型式。

配电装置的型式及布置方案

8.1 最小安全净距

8.1.1 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宜以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保护水平为基础确定。其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8.1.1所列数值,并按图8.1.1-1、图8.1.1-2和图8.1.1-3校验。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5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表8.1.1 屋外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 mm

图8.1.1-1 屋外A1、A2、B1、D值校验图

图8.1.1-2 屋外A1、B1、B2、C、D值校验图

图8.1.1-3 屋外A2、B1、C值校验图

8.1.2 屋外配电装置使用软导线时,在不同条件下,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带电部分之间的最小安全净距,应根据表8.1.2进行校验,并采用其中最大数值。

8.1.3 屋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不应小于表8.1.3所列数值,并按图8.1.3-1和图8.1.3-2校验。

电气设备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小于2300mm时,应装设固定遮栏。

表8.1.2 不同条件下的计算风速和安全净距 mm

表8.1.3 屋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 mm

续表

图8.1.3-1 屋内A1、A2、B1、B2、C、D值校验图

图8.1.3-2 屋内B1、E值校验图

8.1.4 配电装置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最小安全净距。

8.1.5 屋外配电装置带电部分的上面或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的带电部分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8.2 型式选择

8.2.1 配电装置型式的选择,应根据设备选型及进出线方式,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并与发电厂或变电站以及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总体布置协调,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技术经济合理时,应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配电装置型式。

8.2.2 一般情况下,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外中型配电装置。110kV和220kV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外中型配电装置或屋外半高型配电装置。

8.2.3 3kV~35kV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宜采用成套式高压开关柜配置型式。

8.2.4 Ⅳ级污秽地区、大城市中心地区、土石方开挖工程量大的山区的110kV和220kV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内配电装置,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

8.2.5 Ⅳ级污秽地区、海拔高度大于2000m地区的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或HGIS配电装置。

8.2.6 地震烈度为9度及以上地区的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宜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

8.3 布置

8.3.1 配电装置的布置应结合接线方式、设备型式及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总体布置综合考虑。

8.3.2 220kV~500kV电压等级,一台半断路器接线,当采用软母线或管型母线配双柱式、三柱式、双柱伸缩式或单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中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三列式、单列式或“品”字形布置。

8.3.3 220kV~500kV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当采用软母线或管型母线配双柱式、三柱式、双柱伸缩式或单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中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单列式或双列式布置。

8.3.4 35kV~110kV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当采用软母线配普通双柱式或单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宜采用中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单列式布置或双列式布置。

110kV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当采用管型母线配双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宜采用半高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单列式布置。

8.3.5 35kV~110kV电压等级,单母线接线,当采用软母线配普通双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外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中型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单列式布置或双列式布置。(www.xing528.com)

8.3.6 110kV~220kV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当采用管型母线配双柱式、三柱式隔离开关时,屋内敞开式配电装置应采用双层布置。断路器宜采用双列式布置。

8.3.7 110kV~500kV电压等级,当采用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配电装置时,GIS配电装置应采用户外低式布置,当环境条件特殊时,也可采用户内布置。

8.3.8 110kV及以上配电装置当采用管型母线时,管型母线宜选用单管结构。其固定方式可采用支持式或悬吊式。当地震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宜采用悬吊式。

支持式管型母线在无冰无风状态下的挠度不宜大于(0.5~1.0)D(D为导体直径),悬吊式管型母线的挠度可放宽。

采用支持式管型母线时还应分别对端部效应、微风振动及热胀冷缩采取措施。

8.4 通道与围栏

8.4.1 配电装置通道的布置,应考虑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

220kV及以上屋外配电装置的主干道应设置环形通道和必要的巡视小道,如成环有困难时应具备回车条件。

500kV屋外配电装置,可设置相间道路。如果设备布置、施工安装、检修机械等条件允许时,也可不设相间道路。

8.4.2 110kV半高型、高型布置的屋外配电装置,当操动机构布置在零米时,上层可不设置维护通道。

8.4.3 普通中型布置的屋外配电装置内的环形道路及500kV配电装置内如需设置相间运输检修道路时,其道路宽度不宜小于3000mm。

8.4.4 配电装置内的巡视道路应根据运行巡视和操作需要设置,并充分利用地面电缆沟的布置作为巡视路线

8.4.5 屋内配电装置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不宜小于表8.4.5所列数值:

表8.4.5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 mm

8.4.6 室内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净距不应小于表8.4.6所列数值:

表8.4.6 室内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四壁的最小净距 mm

对于就地检修的室内油浸变压器,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700m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800mm确定。

8.4.7 设置于室内的无外壳干式变压器,其外廓与四周墙壁的净距不应小于600mm。干式变压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m,并应满足巡视维修的要求。对全封闭型干式变压器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但应满足巡视维护的要求。

8.4.8 发电厂的屋外配电装置,其周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1500mm的围栏,并在其醒目的地方设置警示牌

8.4.9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栅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200mm,栅状遮栏最低栏杆至地面的净距,不应大于200mm。

8.4.10 配电装置中电气设备的网状遮栏高度,不应小于1700mm;网状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围栏门应装锁。

8.4.11 在安装有油断路器的屋内间隔内除设置网状遮栏外,对就地操作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应在其操动机构处设置防护隔板,宽度应满足人员的操作范围,高度不低于1900mm。

8.4.12 屋外裸母线桥,当外物有可能落在母线上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8.5 防火与蓄油设施

8.5.1 35kV及以下屋内配电装置当未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时,其油断路器、油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应设置在两侧有实体隔墙(板)的间隔内;35kV以上屋内配电装置的带油设备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应安装在单独的变压器间,并应有灭火设施。

8.5.2 屋内单台电气设备的油量在100kg以上,应设置储油设施或挡油设施。挡油设施的容积宜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设施。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

8.5.3 屋外充油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在1000kg以上时,应设置储油或挡油设施。当设置有容纳2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时,应有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且不应引起污染危害。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100%油量的储油或挡油设施。储油和挡油设施应大于设备外廓每边各1000mm。储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250mm,卵石直径宜为50mm~80mm。

当设置有总事故储油池时,其容量宜按最大一个油箱容量的100%确定。

8.5.4 厂区内升压站单台容量为90000k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220kV及以上独立变电站单台容量为125000kVA及以上的油浸变压器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合成泡沫喷淋系统、排油充氮系统或其他灭火装置。水喷雾、泡沫喷淋系统应具备定期试喷的条件。对缺水或严寒地区,当采用水喷雾、泡沫喷淋系统有困难时,也可采用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8.5.5 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8.5.5的规定。

表8.5.5 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 m

8.5.6 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表8.5.5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宜小于4h。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其长度应大于变压器储油池两侧各1000mm。

8.5.7 油量在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或电抗器与本回路油量为600kg以上且2500kg以下的带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00mm。

8.5.8 在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有条件时宜选用非油绝缘的电气设备。

8.5.9 配电装置中,建构筑物生产过程中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要求(参见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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