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避雷器
20.1.1 阀式避雷器应按下列技术条件选择:
1 避雷器额定电压(Ur);
2 避雷器持续运行电压(Uc);
3 工频放电电压;
4 冲击放电电压和残压;
5 通流容量:
6 额定频率;
7 机械载荷。
20.1.2 避雷器尚应按下列使用环境条件校验:
1 环境温度;
2 最大风速;
3 污秽;
4 海拔高度;
5 地震烈度。
注:当在屋内使用时,可不校验2、3款。
20.1.3 采用阀式避雷器进行雷电过电压保护时,除旋转电机外,对不同电压范围,不同系统接地方式的避雷器选型如下:
1 有效接地系统,范围Ⅱ应该选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范围Ⅰ宜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和低电阻接地系统应选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3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根据系统中谐振过电压和间歇性电弧接地过电压等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可任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碳化硅普通阀式避雷器。
20.1.4 旋转电机的雷电侵入波过电压保护,宜采用旋转电机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旋转电机磁吹阀式避雷器。
20.1.5 阀式避雷器标称放电电流下的残压(Ures),不应大于被保护电器设备(旋转电机除外)标准雷电冲击全波耐受电压(BIL)的71%。
20.1.6 有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和碳化硅阀式避雷器的额定电压,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10kV及220kV有效接地系统不低于0.8Um。
2 (3~10)kV和35kV、66kV系统分别不低于1.1Um和Um;3kV及以上具有发电机的系统不低于1.1倍发电机最高运行电压。
3 中性点避雷器的额定电压,对(3~20)kV和35kV、66kV系统,分别不低于0.64Um和0.58Um;对(3~20)kV发电机,不低于0.64倍发电机最高运行电压。
20.1.7 采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作为雷电过电压保护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避雷器的持续运行电压和额定电压应不低于表20.1.7所列数值。(www.xing528.com)
2 避雷器能承受所在系统作用的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能量。
表20.1.7 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持续运行电压和额定电压
20.1.8 保护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避雷器型式,按表20.1.8-1和表20.1.8-2选择。
20.1.9 对中性点为分级绝缘的220kV变压器,如使用同期性能不良的断路器,变压器中性点宜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保护。当采用阀型避雷器时,变压器中性点宜增设棒型保护间隙,并与阀型避雷器并联。
20.1.10 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按其标称放电电流的分类,见表20.1.10。
20.1.11 系统额定电压35kV及以上的避雷器宜配备放电动作记录器。保护旋转电机的避雷器,应采用残压低的动作记录器。
表20.1.8-1 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中保护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避雷器
表20.1.8-2 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保护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避雷器
表20.1.10 避雷器按其标称放电电流的分类
20.2 阻容吸收器
20.2.1 阻容吸收器应按下列技术条件选择:
1 额定电压;
2 电阻值;
3 电容值;
4 额定频率;
5 绝缘水平;
6 布置型式。
20.2.2 阻容吸收器尚应按下列使用环境条件校验:
1 环境温度;
2 海拔高度。
20.2.3 当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时,应校验所装阻容吸收器电容值,不应影响系统的中性点接地方式。
20.2.4 当用于易产生高次谐波的电力系统时,应注意选用能适应谐波影响的阻容吸收器。
20.2.5 应校验所在回路的过电压水平,使其始终被限制在设备允许值之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