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基本规定
10.1.1 负荷开关及其操作机构应按下列技术条件选择:
1 电压;
2 电流;
3 频率;
4 绝缘水平;
5 动稳定电流;
6 热稳定电流;
7 开断电流;
8 关合电流;
9 机械荷载;
10 操作次数;
11 过电压;
12 操动机构型式,操作电压,相数;
13 噪声水平。
10.1.2 负荷开关尚应按下列使用环境条件校验:
1 环境温度;
2 最大风速;
3 相对湿度;
4 覆冰厚度;
5 污秽;
6 海拔高度;
7 地震烈度。
注:当在屋内使用时,可不校验2、4、5款;在屋外使用时,则不校验3款。
10.2 高压负荷开关
10.2.1 当负荷开关与熔断器组合使用时,负荷开关应能关合组合电器中可能配用熔断器的最大截止电流。
10.2.2 当负荷开关与熔断器组合使用时,负荷开关的开断电流应大于转移电流和交接电流。
10.2.3 负荷开关的有功负荷开断能力和闭环电流开断能力应不小于回路的额定电流。
10.2.4 选用的负荷开关应具有切合电感、电容性小电流的能力。应能开断不超过10A[(3~35)kV]、25A(63kV)的电缆电容电流或限定长度的架空线充电电流,以及开断1250kVA[(3~35)kV]、5600kVA(63kV)配电变压器的空载电流。
10.2.5 当开断电流超过10.2.4条的限额或开断其电容电流为额定电流80%以上的电容器组时,应与制造部门协商,选用专用的负荷开关。
10.3 重合器
10.3.1 重合器灭弧及绝缘介质可以选用油、真空和SF6。
10.3.2 重合器应具有明显的电源侧或负荷侧标志,保护用电流互感器装在重合器电源侧,测量用电流互感器装在重合器负荷侧。
10.3.3 重合器应能开断与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对应的非对称短路电流。
10.3.4 重合器的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和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均为其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2.5倍。(www.xing528.com)
10.3.5 重合器首相开断系数应取1.5。
10.3.6 重合器的额定操作顺序中含有四个单元操作,即:
分—t—合分—t—合分—t—合分—闭锁
其中每一单元操作应有快慢两种A-s曲线以供选择。t为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最短重合间隔。
10.3.7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分2s和4s两档。对装有串联分闸线圈的重合器,不规定短路持续时间,但当重合器按照其额定操作顺序操作而分闸整定在最慢速时,在开断时间内,重合器应能连续4次通过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10.4 分段器
10.4.1 分段器的额定关合电流不宜小于短路电流最大冲击值。
10.4.2 分段器的计数次数为3次,并根据需要可调节为1或2次。跌落式分段器计数次数为2次。
10.4.3 分段器没有标准的过负荷电流能力,但制造厂应提供分段器允许的过负荷范围及其运行特性。
10.5 真空接触器
10.5.1 真空接触器应按下列技术条件选择:
1 额定电压;
2 额定电流;
3 额定开断电流;
4 额定关合电流;
5 额定动稳定电流;
6 额定热稳定电流;
7 额定热稳定时间;
8 半波允许通过电流;
9 极限开断电流;
10 绝缘水平;
11 机械寿命;
12 真空接触器合闸电流;
13 真空接触器分闸电流;
14 电气寿命。
10.5.2 真空接触器尚应按下列使用环境条件校验:
1 环境温度;
2 相对湿度;
3 海拔高度;
4 地震烈度。
10.5.3 真空接触器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能频繁操作,在使用中不应出现误分、误合或拒分、拒合。
10.5.4 真空接触器应具有可靠的机械锁扣装置。
10.5.5 真空接触器应具有动作计数和分合位置指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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