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条 对电力变压器的下列故障及异常运行方式,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一、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和在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单相接地短路;
二、绕组的匝间短路;
三、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过电流;
四、中性点直接接地电力网中外部接地短路引起的过电流及中性点过电压;
五、过负荷;
六、油面降低;
第4.0.2条 0.8M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和0.4MVA及以上的车间内油浸式变压器,均应装设瓦斯保护。当壳内故障产生轻微瓦斯或油面下降时,应瞬时动作于信号;当产生大量瓦斯时,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当变压器安装处电源侧无断路器或短路开关时,可作用于信号。
第4.0.3条 对变压器引出线、套管及内部的短路故障,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10MVA及以上的单独运行变压器和6.3MVA及以上的并列运行变压器,应装设纵联差动保护。6.3MVA及以下单独运行的重要变压器,亦可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二、10 MVA以下的变压器可装设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2MVA及以上的变压器,当电流速断灵敏系数不符合要求时,宜装设纵联差动保护。
三、0.4MVA及以上,一次电压为10kV及以下,线圈为三角-星形连接的变压器,可采用两相三继电器式的过流保护。
四、本条规定的各项保护装置,应动作于断开变压器的各侧断路器。
第4.0.4条 变压器的纵联差动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能躲过励磁涌流和外部短路产生的不平衡电流。
二、差动保护范围应包括变压器套管及其引出线。如不能包括引出线时,应采取快速切除故障的辅助措施。但在63kV或110kV电压等级的终端变电所和分支变电所,以及具有旁路母线的电气主结线在变压器断路器退出工作由旁路断路器代替时,纵联差动保护可利用变压器套管内的电流互感器,引出线可不再采取快速切除故障的辅助措施。
第4.0.5条 对由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变压器过电流,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带时限动作于跳闸,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过电流保护宜用于降压变压器。
二、复合电压起动的过电流保护或低电压闭锁的过电流保护,宜用于升压变压器、系统联络变压器和过电流不符合灵敏性要求的降压变压器。
第4.0.6条 外部相间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双线圈变压器,应装于主电源侧。根据主接线情况,保护装置可带一段或两段时限,以较短的时限动作于缩小故障影响范围,以较长的时限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二、三线圈变压器,宜装于主电源侧及主负荷侧。主电源侧的保护应带两段时限,以较短的时限断开未装保护侧的断路器。当不符合灵敏性要求时,可在所有各侧装设保护装置。各侧保护装置应根据选择性的要求装设方向元件。(www.xing528.com)
第4.0.7条 三线圈变压器的外部相间短路保护,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简化。
一、除主电源侧外,其它各侧保护可仅作本侧相邻电力设备和线路的后备保护。
二、保护装置作为本侧相邻电力设备和线路保护的后备时,灵敏系数可适当降低,但对本侧母线上的各类短路应符合灵敏性要求。
第4.0.8条 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10kV电力网中,当低压侧有电源的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运行时,对外部单相接地引起的过电流,应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零序电流保护可由两段组成,每段应各带两个时限,并均应以较短的时限动作于缩小故障影响范围;以较长的时限有选择性地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二、双线圈及三线圈变压器的零序电流保护应接到中性点引出线上的电流互感器上。
第4.0.9条 110k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网中,当低压侧有电源的变压器中性点可能接地运行或不接地运行时,对外部单相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以及对因失去接地中性点引起的电压升高,应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全绝缘变压器应按本规范第4.0.8条中的规定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并应装设零序过电压保护。当电力网单相接地且失去接地中性点时,零序过电压保护宜经0.3~0.5s时限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二、分级绝缘变压器的零序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中性点装设放电间隙时,应按本规范第4.0.8条的规定装设零序电流保护,并增设反应间隙回路的零序电压和间隙放电电流的零序电流电压保护。当电力网单相接地且失去接地中性点时,零序电流电压保护宜经0.3~0.5s时限动作于断开变压器各侧断路器;
2.中性点不装设放电间隙时,可装设两段零序电流保护和一套零序电流电压保护。零序电流保护第一段宜设置一个时限,第二段宜设置两个时限;当每组母线上至少有一台中性点接地变压器时,第一段和第二段的较短时限宜动作于缩小故障影响范围。零序电流电压保护用于在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时保护变压器,其动作时限应与零序电流保护第二段时限相配合,先切除中性点不接地变压器,后切除中性点接地变压器。当某一组母线上的变压器中性点均不接地时,零序电流保护不应动作于断开母线联络断路器,应先断开中性点不接地的变压器。
第4.0.10条 高压侧为单电源,低压侧无电源的降压变压器,不宜装设专门的零序保护。
第4.0.11条 0.4MVA及以上,线圈为星形-星形联结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对低压侧单相接地短路应选择下列保护方式,保护装置应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一、利用高压侧的过电流保护时,保护装置宜采用三相式。
二、接于低压侧中性线上的零序电流保护。
三、接于低压侧的三相电流保护。
第4.0.12条 0.4MVA及以上,一次电压为10kV及以下,线圈为三角-星形联结,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对低压侧单相接地短路,当灵敏性符合要求时,可利用高压侧的过电流保护。
保护装置带时限动作于跳闸。
第4.0.13条 0.4MVA及以上变压器,当数台并列运行或单独运行并作为其它负荷的备用电源时,应根据可能过负荷的情况装设过负荷保护。对三线圈变压器,保护装置应能反应各侧过负荷的情况。
过负荷保护采用单相式,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在无经常值班人员的变电所,过负荷保护可动作于跳闸或断开部分负荷。
第4.0.14条 对变压器温度升高和冷却系统故障,应按现行电力变压器标准的要求,装设可作用于信号或动作于跳闸的装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