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变压器的运行监视
5.1.1 安装在发电厂和变电站内的变压器,以及无人值班变电站内有远方监测装置的变压器,应经常监视仪表的指示,及时掌握变压器运行情况。监视仪表的抄表次数由现场规程规定。当变压器超过额定电流运行时,应做好记录。
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压器应在每次定期检查时记录其电压、电流和顶层油温,以及曾达到的最高顶层油温等。对配电变压器应在最大负载期间测量三相电流,并设法保持基本平衡。测量周期由现场规程规定。
5.1.2 变压器的日常巡视检查,可参照下列规定:
a.发电厂和变电站内的变压器,每天至少一次;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b.无人值班变电站内容量为315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每10天至少一次,3150kV以下的每月至少一次;
c.2500kVA及以下的配电变压器,装于室内的每月至少一次,户外(包括郊区及农村的)每季至少一次。
5.1.3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a.新设备或经过检修、改造的变压器在投运72h内;
b.有严重缺陷时;
d.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
e.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
f.变压器急救负载运行时。
5.1.4 变压器日常巡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b.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c.变压器音响正常;
d.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油泵、水泵运转正常,油流继电器工作正常;
e.水冷却器的油压应大于水压(制造厂另有规定者除外);
f.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i.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j.气体继电器内应无气体;
k.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
l.干式变压器的外部表面应无积污;
m.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温度正常;
n.现场规程中根据变压器的结构特点补充检查的其他项目。
5.1.5 应对变压器作定期检查(检查周期由现场规程规定),并增加以下检查内容:
a.外壳及箱沿应无异常发热;
b.各部位的接地应完好;必要时应测量铁芯和夹件的接地电流;
c.强油循环冷却的变压器应作冷却装置的自动切换试验;
d.水冷却器从旋塞放水检查应无油迹;
e.有载调压装置的动作情况应正常;
f.各种标志应齐全明显;
g.各种保护装置应齐全、良好;
h.各种温度计应在检定周期内,超温信号应正确可靠;
i.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好;
j.室(洞)内变压器通风设备应完好;
k.贮油池和排油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
5.1.6 下述维护项目的周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现场规程中规定:
a.清除储油柜集污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b.冲洗被污物堵塞影响散热的冷却器;
c.更换吸湿器和净油器内的吸附剂;
d.变压器的外部(包括套管)清扫;
e.各种控制箱和二次回路的检查和清扫。
5.2 变压器的投运和停运
5.2.1 在投运变压器之前,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确认变压器及其保护装置在良好状态,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并注意外部有无异物,临时接地线是否已拆除,分接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各阀门开闭是否正确。变压器在低温投运时,应防止呼吸器因结冰被堵。
5.2.2 运用中的备用变压器应随时可以投入运行。长期停运者应定期充电,同时投入冷却装置。如系强油循环变压器,充电后不带负载运行时,应轮流投入部分冷却器,其数量不超过制造厂规定空载时的运行台数。
5.2.3 变压器投运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应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并须遵守下列各项:
a.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时应逐台投入冷却器,并按负载情况控制投入冷却器的台数;水冷却器应先启动油泵,再开启水系统;停电操作先停水后停油泵;冬季停运时将冷却器中的水放尽。(www.xing528.com)
b.变压器的充电应在有保护装置的电源侧用断路器操作,停运时应先停负载侧,后停电源侧。
c.在无断路器时,可用隔离开关投切110kV及以下且电流不超过2A的空载变压器;用于切断20kV及以上变压器的隔离开关,必须三相联动且装有消弧角;装在室内的隔离开关必须在各相之间安装耐弧的绝缘隔板。若不能满足上述规定,又必须用隔离开关操作时,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d.允许用熔断器投切空载配电变压器和66kV及以下的站用变压器。
5.2.4 新投运的变压器应按GBJ 148中2.10.1条和2.10.3条规定试运行。更换绕组后的变压器参照执行,其冲击合闸次数为3次。
5.2.5 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的变压器,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不应少于以下规定:
110kV及以下24h;
220kV及以下48h;
500kV及以下72h。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满足上述规定,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装有储油柜的变压器,带电前应排尽套管升高座、散热器及净油器等上部的残留空气。对强油循环变压器,应开启油泵,使油循环一定时间后将气排尽。开泵时变压器各侧绕组均应接地,防止油流静电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5.2.6 在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中,投运或停运变压器的操作,中性点必须先接地。投入后可按系统需要决定中性点是否断开。
5.2.7 干式变压器在停动和保管期间,应防止绝缘受潮。
5.2.8 消弧线圈投入运行前,应使其分接位置与系统运行情况相符,且导通良好。消弧线圈应在系统无接地现象时投切。在系统中性点位移电压高于0.5倍相电压时,不得用隔离开关切消弧线圈。
5.2.9 消弧线圈运行中从一台变压器的中性点切换到另一台时,必须先将消弧线圈断开后再切换。不得将两台变压器的中性点同时接到一台消弧线圈的中性母线上。
5.3 瓦斯保护装置的运行
5.3.1 变压器运行时瓦斯保护装置应接信号和跳闸,有载分接开关的瓦斯保护应接跳闸。
用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时,如其中一台转入备用,则应将备用变压器重瓦斯改接信号。
5.3.2 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换潜油泵或更换净油器的吸附剂时,应将其重瓦斯改接信号,此时其他保护装置仍应接跳闸。
5.3.3 当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
5.3.4 在预报可能有地震期间,应根据变压器的具体情况和气体继电器的抗震性能,确定重瓦斯保护的运行方式。
地震引起重瓦斯动作停运的变压器,在投运前应对变压器及瓦斯保护进行检查试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投入。
5.4 变压器的压力释放器接点宜作用于信号
5.5 变压器分接开关的运行维护
5.5.1 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时,应作多次转动,以便消除触头上的氧化膜和油污。在确认变换分接正确并锁紧后,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分接变换情况应作记录。10kV及以下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变换分接时的操作和测量工作,可在现场规程中自行规定。
5.5.2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如下规定:
a.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
b.单相变压器组和三相变压器分相安装的有载分接开关,宜三相同步电动操作;
c.有载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
d.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并联运行时,两变压器的分接电压应尽量靠近;
e.应核对系统电压与分接额定电压间的差值,使其符合本规程4.1.1的规定。
5.5.3 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的维护,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无制造厂规定者可参照以下规定:
a.运行6~12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后,应取切换开关箱中的油样作试验;
b.新投入的分接开关,在投运后1~2年或切换5000次后,应将切换开关吊出检查,此后可按实际情况确定检查周期;
c.运行中的有载分接开关切换5000~10000次后或绝缘油的击穿电压低于25kV时,应更换切换开关箱的绝缘油;
d.操作机构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e.长期不调和有长期不用的分接位置的有载分接开关,应在有停电机会时,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
5.5.4 为防止开关在严重过负载或系统短路时进行切换,宜在有载分接开关控制回路中加装电流闭锁装置,其整定值不超过变压器额定电流的1.5倍。
5.6 发电厂厂用变压器,应加强清扫,防止污闪、封堵孔洞,防止小动物引起短路事故;应记录近区短路发生的详细情况。
5.7 变压器的并列运行
5.7.1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基本条件:
a.联结组标号相同;
b.电压比相等;
c.短路阻抗相等。
电压比不等或短路阻抗不等的变压器,在任何一台都满足本规程4.2节规定的情况下,也可并列运行。
短路阻抗不同的变压器,可适当提高短路阻抗高的变压器的二次电压,使并列运行变压器的容量均能充分利用。
5.7.2 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接线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核定相位。
5.7.3 发电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跳闸时,应防止厂用变压器严重超过额定电流运行。厂用电倒换操作时应防止非同期。
5.8 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5.8.1 变压器的投运台数应按负载情况,从安全、经济原则出发,合理安排。
5.8.2 可以相互调配负载的变压器,应考虑合理分配负载,使总损耗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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