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1 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8.0.2 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8.0.3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8.0.4 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0.4.1 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8.0.4.2 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8.0.5 用电单位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
8.0.6 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8.0.7 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8.0.7.1 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8.0.7.2 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8.0.7.3 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8.0.8 变电所(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8.0.9 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
8.0.10 变电所(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8.0.11 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0.12 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8.0.12.1 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8.0.12.2 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8.0.12.3 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www.xing528.com)
8.0.12.4 车间或工地设置的1kV以下的分配电盘和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8.0.12.5 500V以下的铁壳开关及其他不能直接看到刀闸的开关,应每月检查1次。
8.0.13 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8.0.14 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在72h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8.0.15 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8.0.16 电气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8.0.16.1 一次设备完全停电,并切断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开关或熔断器。
8.0.16.2 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8.0.16.3 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
8.0.17 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8.0.17的规定。
表8.0.17 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8.0.18 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8.0.18.1 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8.0.18.2 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8.0.18.3 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8.0.18.4 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8.0.18.5 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8.0.18.6 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8.0.18.7 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8.0.18.8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