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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1.2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常用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5.1.2 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5.1.3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运行。

5.1.4 固定式电气设备应标志齐全。

5.2 配电箱和开关箱

5.2.1 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5.2.2 落地安装的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5.2.3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5.2.4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5.2.5 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5.2.6 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

5.2.7 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5.3 熔断器和插座

5.3.1 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5.3.2 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5.3.3 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5.3.4 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5.3.5 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Ⅰ类电气设备应选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5.4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5.4.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5.4.2 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测绝缘。

5.4.3 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5.4.4 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电动设备。

5.4.5 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5.4.6 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4.7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开电源开关。

5.4.8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www.xing528.com)

5.4.9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得拖拉在地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

5.4.10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5.4.11 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后,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5.4.12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5.5 电焊机

5.5.1 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设置,并应编号。

5.5.2 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

5.5.3 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5.5.4 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5.5.5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5.5.6 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其长度不宜大于5m。

5.5.7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5.8 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5.5.9 电焊机二次侧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

5.6 起重机

5.6.1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5.6.2 塔式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中的要求。

5.6.3 起重机电源电缆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5.6.4 轨道式起重机电源电缆收放通道附近应清洁,不得堆放其他设备、材料和杂物。

5.6.5 轨道式起重机自动卷线装置动作必须灵活可靠;电缆不得在地上拖拉。

5.6.6 中、小型起重机上或其附近,应设能断开电源的开关。

5.6.7 起重机械的电源电缆应经常检查,必要时应设专人维护。

5.6.8 未经有关人员批准,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和接线方式不得随意改动。

5.6.9 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在起吊过程中不得进行电气检修工作。

5.6.10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试运行,必须取得其他专业人员的配合。

5.6.11 塔式起重机的防雷及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及产品技术要求,其接地应可靠。利用自然接地体时,应保证有良好的电气通路。

5.6.12 轨道式起重机轨道两端,应各设一组接地装置,当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加装一组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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