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水高等院校的发展变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涉水高等院校积极回应新时期水利建设的新需求,或新建、或复办、或更名,水利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见表6-1)。
表6-1 1976—2000年部分涉水高等院校的变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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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各校校史和学校概况综合而成。
(二)水利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1977年,恢复高考后,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北京水利水电学院、黑龙江水利工程学校、山东水利专科学校、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独立建制的水利类院校和清华大学、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天津大学、河北农学院、河北地质学院、河北水利专科学校、太原工学院、内蒙古农牧学院、大连工学院、沈阳农学院、长春地质学院、江苏农学院、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抚州地质学院、郑州工学院、武汉地质学院、广西大学、成都地质学院、成都工学院、重庆交通学院、贵州工学院、云南农业大学、陕西机械学院、西北农学院、西安地质学院、甘肃农业大学、新疆八一农学院等31所涉水高等院校招收了“文化大革命”后第一批水利专业学生。
在恢复发展阶段,涉水高校积极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新教材,恢复教研室设置,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解决水利高等教育师资代际断层、结构不合理、学科带头人缺乏等问题,多渠道提高师资水平。
在改革与发展阶段,涉水高校在管理体制改革、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1.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自1952年院系大调整后,我国水利高等教育基本是以部门办学为主,行业特色十分鲜明。在1999年,全国有独立建置的水利高等学校9所,其中水利部部属学校有河海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4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和郑州工业大学分别隶属于电力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此外,全国还有50多所高等学校设置了水利系或水利专业,招收、培养水利专门人才。
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布局结构进行改革与调整,通过划转、合并、共建,我国水利高等院校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例如,2000年,河海大学由水利部划归教育部管理;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与武汉大学等校合并,转为教育部主管;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划转河南省,实行水利部与河南省共建、以河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由水利部划归地方管理;其他还有50余所涉水高校的管理体制发生了变动。
经过这次大的改革,20世纪50年代以来长期形成的部门和地方条块分割、重复办学的水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格局被打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新的管理体制,对于水利院校调整办学思路、拓宽服务面向、不断办出特色,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2.办学规模不断扩大(www.xing528.com)
截至1999年,我国独立建制的水利类高校已有10所,即河海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水利高等专科学校、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山东水利专科学校。此外,全国还有其他涉水高校51所。
就水利部主管的3所本科院校来说,到2000年,河海大学已发展为以工科为主,兼有理科、文科和管理等学科,拥有10个学院和一个系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并与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联合成立了研究生院(筹),在校生达11500余人,研究生1400多人。在与其他三校合并前,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共有9个教学院系,在校生10000余人,研究生1700多人,已发展成为一所水利电力行业专业齐全、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由建院初期的1200人办学规模发展到2000年的5600人,研究生近百人,已成为以北方水资源研究为学科特色、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工程院校。
就全国来说,1985年,全国涉水高校招生共1589人,毕业664人,在校生4269人。2000年,全国设置水利院系或水利专业的高校达86所,包括25所水利高职院校,招生达9785人,毕业生共4121人,在校生达26892人。可见,这一时期我国水利高等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3.办学层次逐渐完备
1977年以后,不少高校水利学科相继恢复本科招生,学制一般定为4年(清华大学水利系定为5年)。一些复办和新建的水利专科学校大力发展专科教育,学制为2~3年,如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水利专科学校、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山东水利专科学校、河北水利专科学校等。许多本科院校也设置了专科专业,招收、培养专科学生。
1978年,水利类研究生恢复了招生、培养制度,华东水利学院招收51人,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招收80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收4人。到1985年,共有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等21所涉水高校开始招收水利类硕士研究生。经过1981年、1983年两次审核,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清华大学、大连工学院、成都科学技术大学、陕西机械学院等6所高校成为水利学科博士点授予单位。
1997年,在国家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第一次把水利类专业从土木工程中分离出来,“水利工程”被确定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学科的一级学科。这一规定有力地促进了水利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高层次水利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1999年,全国招收水利类专业研究生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共有74个,其中博士点58个、硕士点17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
4.专业建设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1982—1987年、1989—1993年、1997—1998年进行了3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与调整,基本方向是减少专业总数,进一步拓宽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口径,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就水利专业来说,第一次修订的《普通高等学院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水利类专业由15个调整为7个,即陆地水文、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河流泥沙与治河工程、水资源规划及利用。第二次修订时专业调整到5个,即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第三次修订时缩减到3个,即水文与水资源利用、水利水电工程及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截至1999年,河海大学共设置本科专业41个,其中设置的水利专业有7个: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共设置本科专业26个,其中设置的水利专业有5个:热能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共设置本科专业12个,其中设置的水利专业有5个: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可以看出,水利院校根据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和增设新的专业,学科专业有了很大的拓展,基本由过去的单科性行业办学走向多科性综合办学。
1995年,国家“211工程”启动后,到2000年先后获批“211工程”建设的涉水高等院校有28所,水利、土建类学科获批国家重点学科达11个,涉及7所涉水高校,这对涉水高校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拓宽学科领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
科学研究是高等院校的重要职能之一,即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批水利人仍然情系水利教育与科研。在“文化大革命”后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华东水利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重庆交通学院共22项优秀科研成果获得奖励。改革开放后,随着科研条件的不断改善、科研队伍的快速发展,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从20世纪50年代到2000年,先后有2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8项获一等奖,44项获二等奖。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许多涉水高等院校积极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在三峡工程、小浪底工程等建设中,许多涉水高校紧密结合工程实际进行科研,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形成了一定的科研规模和鲜明的科研特色。如河海大学在1985—2000年的15年中,年新增科技合同经费由735万元增加到15915万元;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共29项,水文学及水资源、岩土工程、水工结构工程三个国家重点学科集中体现了河海大学的科研优势与特色。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在1995—2000年合校前5年,学校共承担各类科技项目合同经费突破2亿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申请专利40余项,专利授权20项,农田水利工程、泥沙研究、水资源评价、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研究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世纪90年代中期再次搬迁到郑州后,办学稳定下来,科研工作开始快速发展,在黄河泥沙运动基本理论、河床演变及河道综合治理、防汛抢险技术等专业领域研究凸显出自身特色。
总之,水利高等教育的发展为水利行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大量高素质科技人才,改善和提高了水利队伍素质,有力地促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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