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时期,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我国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迎来了一个发展的契机和良好的环境。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文化大革命”前是新中国研究生教育历史上的一段特殊时期,一方面它肩负着改造旧的研究生教育为我所用的重担;另一方面又负有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研究生教育模式的责任。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爆发,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改造、探索中培养了一批社会主义建设急需的专业人才,也凸显了这一时期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特点。
首先,政府在“十七年”时期研究生教育发展中主导作用突出。为了尽快改革新中国成立前极其落后的研究生教育,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大力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研究生教育。1950年,《高等学校暂行规程》正式确立研究生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当年一些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但招生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负责。1951年,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颁布《1951年暑期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开始实行研究生统一招生,当年共招收研究生1273人,标志着新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初步建立[3]。1953年,《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新中国首次制定关于研究生培养的法规性文件,不仅明确了研究生培养的根本目的,也基本确定了“十七年”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走向。为了规范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1961年中共中央印发“高校六十条”,具体规定了研究生培养目标、招收对象、录取方式、学习年限和培养方法等,并要求全体研究生开设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1963年,在第一次全国性研究生工作会议上,《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及5个附件获得正式通过。该次会议反思了苏联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弊端,强调要自力更生,独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从而开启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走向本土化、制度化的探索之路。
其次,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正是由于政府在政策和制度上的大力支持,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十七年”时期得到了较大发展。从在学人数看,1949年,全国研究生在学人数仅有629人,到1965年,全国研究生在学人数已达4546人;从研究生招生看,1949年招收研究生242人,1965年招收了1456人,其中1953年招收了2287人,是这一时期招生最多的一年;从毕业人数看,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总共毕业研究生仅有232人获得硕士学位,而1949—1965年,我国研究生毕业人数达16307人(见表4-6)。研究生教育的迅速发展,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新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培养了一大批急需的专业人才。
表4-6 1949—196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人数、毕业人数和在学人数表 单位:人(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成就统计资料(1949—1883)》,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
再次,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尚存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研究生招生规模不稳定。从表4-6可以看出,1949年全国招收研究生242人,1951年已达1273人;1956年招生2235人,1957年、1958年骤降334人、275人,究其原因,政治因素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二是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不高。1958年“教育革命”开始后,1959年教育部要求“全国凡有条件的高校必须大力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招收研究生由考试改为推荐入学,虽然规定了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但在执行过程中,政治条件备受重视,业务能力认定较为弹性,直接影响到研究生招生质量。由于研究生质量下降,一段时间招生人数增长过快,研究生的教育与培养跟不上,导致研究生培养质量不高。三是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不规范。虽然“十七年”时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至关重要的学位制度建设一直未能提到议事日程。其后“文革”的爆发,研究生教育中断了长达12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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