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中国近代学制始于晚清时期,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百熙主持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近代首次颁布的全国性学校教育制度,即“壬寅学制”,但这一学制并未真正推行。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主持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由中央政府颁布并正式在全国实行的第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制度。
葵卯学制的主要框架是一个主体和两个辅助体系。主体包括初等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三段七级。其中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分科大学堂和通儒院三级。两个辅助体系便是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水利等工程人才培养则与高等教育和实业教育密切相关。
(一)高等教育中水利类课程的设置
《奏定学堂章程》除了规定我国的学制系统外,还包括《学务纲要》《高等学堂章程》《大学堂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等。
在《奏定大学堂章程》中,大学堂下设八科,称分科大学堂,包括经学科大学、政法科大学、文学科大学、医科大学、格致科大学、农科大学、工科大学、商科大学等八科。其中工科大学设八门:土木工学、机器工学、造船学、电气学、建筑学、应用化学、火药学、采矿及冶金学。
从《奏定大学堂章程》的具体内容中可以看到,这一章程并没有关于水利学专业的划分,近代水利课程就开设在工科大学中土木工学一门类。土木工学就是关于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其中便包括了道路、桥梁、运河、堤坝、给水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与水利相关的工程技术。在课程设置上也包括了相关水利学知识。
根据《奏定大学堂章程》的相关规定,工科大学的土木工学门需要设置水学科目。土木工学门在第二年开设有4学时的河海工学和1学时的水力学;第三年开设了1学时的河海工学和1学时的水力机。这可以说是关于近代高等水利教育课程的最早设置。除土木工学门外,其他几门都学习水力学、水力机等科目,其中电气工学门、造船学门、机器工学门、建筑学门、造兵器学门将其作为主课,火药学门、应用化学门、采矿及冶金学门将其作为补助课。
虽然工科大学各学门专业不同,培养方向迥异,但水力学、水力机等课程在各门类都普遍设置,不仅说明癸卯学制设置了比较合理的课程结构,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培养各类工程技术人才所需要开设的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适宜的体现。特别是,作为工程学基础课程的水力学、水力机课程,在工学各门类中都占有较重要的位置。虽然这一时期仍然没有专门设置水利学专业,但河海工程、水力学、水力机等课程的开设,客观上对水利科学技术的传播及相关人才的培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www.xing528.com)
(二)实业教育中水利类课程的设置
晚清时期,我国一直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重局面,许多有志之士为积极学习西学,提出各种救亡图存的方案。其中改革教育制度,发展实业教育就是重要途径之一。
作为葵卯学制辅助体系之一的实业教育,在《钦定学堂章程》颁布以后正式建立并自成系统。在此学制中,实业教育分为正式实业学堂、补习实业学堂和实业师范三类,其中正式实业学堂分为初、中、高三等。
商部在《奏请拟办实业学堂大概情形折》中建议将实学分为10大门类:“曰算学,曰化学,曰机器学,曰汽机学,曰电学,曰气学,曰水学,曰光学,曰地学,曰矿学。”[13]但在各级实业学堂的分科设置中仍然没有水学或水利学专业的踪影。
仔细研究发现,在癸卯学制实业教育中,与水利教育相关的是中等工业学堂中的土木科、高等农业学堂中的土木工学科以及高等工业学堂中的土木科。中等工业学堂土木科规定的8个实习科目就包括学习测量学、河海工学、桥梁学等。高等农业学堂的土木工学科所学科目共21种,包括了测量法、微分积分大意、物理学、化学、制图及建筑材料、应用重学、道路修造法、桥梁建造法、铁路建造法、石工造屋法、农业工学等,其中首次出现了“水利工学”科目,这是专门针对农业水利建设所设,说明晚清已逐渐认识到水利教育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高等工业学堂土木科中,仍旧以测量学、河海工学、桥梁、制图等科目为主。
至此,在晚清高等教育和实业教育中都没有出现水利学专业,只有在相关专业中设置了一些水利学课程。这说明晚清教育体系仍不完善,分科设置也不全面,没有认识到水利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及水利在实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可见,癸卯学制时期我国工程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学科单一,其中水学、水利学相关课程设置则更为单一。尽管如此,它们的出现标志着水利高等教育已经萌芽,有助于促进水利教育朝着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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