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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的条件要求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的条件要求

1.2.1 施工招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4)有审查投标单位的能力。

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招标单位与中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1.2.2 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www.xing528.com)

有关施工投标单位的主要条件有:

1)必须是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必须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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