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现代施工企业的制度形式优化

现代施工企业的制度形式优化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的施工企业制度主要有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等形式。可见,公司制代表了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

现代施工企业的制度形式优化

企业制度是随着企业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发展。产权制度的动态性决定了企业制度的动态发展。社会实践证明,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适合各个时代和一切阶段的、统一的企业制度,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要求的,以现代公司制度为主体的企业制度,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现代的施工企业制度主要有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等形式。

1.2.1 业主制企业

业主制企业亦称独资企业、个人企业,是指由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虽然具有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决策迅速及时等优点,但是其经营规模有限,抗风险能力差,所以在土木工程建筑领域,多以小型构件加工、小型维修等经营方式存在。

1.2.2 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人及两人以上业主出资(或其他财物、权利、信用、劳务等),为了利润共同经营,并归合伙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优点一是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二是提高了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就增加了企业扩大和发展的可能性。但是也存在着产权转让困难、管理分散等缺点,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有效经营与发展。

1.2.3 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指以法人产权制度为核心,其产权结构是一种众多主体的财产联合,通过股权平等,责任有限、转让自由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组织。公司这种企业形式是现代企业的主要形式,公司的性质有如下几点。

首先,公司是企业。公司是一种企业形式,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国家照章纳税

其次,公司是法人。公司是民事活动的参加者和重要的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公司作为法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有必要的财产或者资金,有自己的名称和经营场所,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必要的职能部门。公司的法人财产属于公司所有,而不是公司的出资者(即股东)的共有财产。公司的经营业务由自己的组织机构来执行,与股东没有直接的关系。公司在法律上有独立的人格,有权以公司的名义来从事经营活动并参与其他有关的民事活动(如起诉、应诉等)。公司是法人企业,但公司内部的单位不是法人,这些单位不能超越公司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再次,公司是联合体。公司是由两人及两人以上集资联合组成的经济组织。组成公司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成公司后,原来的自然人、法人的独立法律地位就不存在了,法律只承认公司的法人地位。“集资”,即可以是资金联合,也可以是财产联合,集资联合组成的公司资金和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出资者的个人财产,而是由公司支配的法人财产,用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并承担公司的经济责任。

按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形式的不同,可将公司划分为如下几类:

(1)无限责任公司 即由两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此公司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各股东须以自己的财产清偿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www.xing528.com)

(2)有限责任公司 即由两人以上一定人数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有限责任股东在公司清偿债务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

(3)两合公司 即由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人以上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该公司中的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两合公司实际上是无限公司的变种。

(4)股份有限公司 是以确定的资本分为若干等额股份,由一定人数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清偿责任。这种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的办法筹集资本,股东人数有最低的法定人数。

(5)股份两合公司 即由一人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和一定人数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分为若干股份,由各有限责任股东按股认缴。该公司中的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股份对公司负责。

上述五种公司中,目前世界上最多的是第二和第四两种类型。其中以股份有限公司最为典型,最具公司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所指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产权制度对应的企业制度主要有业主制、合伙制、公司制这三种基本形式。它们是在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世界各国企业立法的主要法律形式。而公司制是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产物,是适合企业集中巨额资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现代企业制度,也是一种保证企业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条件下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企业形式,以美国为例,公司总量占全美企业总数的16%,但资本额却占总资本的85%。可见,公司制代表了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的优点如下:

(1)首先是能够迅速筹集巨额资本 发行股份和有限责任制度使公司具有很强的吸收游资并转变为资本的能力,从而能够筹集到巨额资本,使企业有可能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由于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且股票易于转让,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

(2)其次是管理效率高 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得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能均由各方面的专家担任,因此能够比股东更有效地管理企业,更适应竞争激烈、多变的市场环境。

与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相对比较而言,公司制企业存在有保密性弱、公司设立时的手续比较复杂、费用较高、运行成本较高、需双重纳税等缺点。

从现代经济发展的角度和发达国家实践经验上看,公司制企业所显示的优点是其他企业形式无法比拟的,因此,公司制是最适合现代企业的一种企业制度,当然也是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