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长江上游地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当地面一旦失去植被覆盖,就会发生土壤流失并急剧恶化。长期以来陡坡开荒、滥伐林木现象未能完全制止,而且交通、矿业、建筑、水电等建设项目缺乏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流失。
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江上中游的严重水土流失受到广泛关注。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对金沙江下游和贵州毕节地区、嘉陵江中下游、陇南陕南地区和三峡库区4片首批实施治理(图2-5)。1989年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在上述4片的61个县开始实施,简称“长治”工程。
这项工程以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入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合理配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土耕作措施,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开发。同时在滑坡、泥石流危害严重地区组建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站点预警和群测群防,实行减灾防灾。(www.xing528.com)
按照“重点突破,积极推进”的方针,防治范围已由上游地区4片逐步扩大到中游地区的汉江上游,洞庭湖、鄱阳湖水系和大别山南麓,重点防治县由最初的61个县扩展到193个,涉及长江上中游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河南、湖南、湖北和江西9省1市。工程按小流域分期进行,目前共有3000余条小流域已实施和正在实施。
截至2001年底,“长治”工程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3万km2,包括改造坡耕地、兴修基本农田58.28万hm2,营造水土保持林203.83万hm2,栽植经济林果83.64万hm2,种草30.55万hm2,实行封山禁伐治理210.99万hm2,推行保土耕作措施135.59万hm2。此外,兴修了大批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包括拦沙坝4288座,蓄水塘坝4.63万座,蓄水池26.36万个,谷坊2.75万座,沉沙凼687.66万个,排灌沟渠9.88万km。工程土石方量达19亿m3,群众总投工为18.1亿个。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已设66个站点,18个群测群防试点县,监控面积约11.3万km2。
10多年来,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长治”工程的实施,初步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治理区的环境。根据“长治”工程第一、二、三期实施治理的1890条小流域的调查,经过5年连续治理,荒山荒坡减少80.8%,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23.3%提高到44.8%;坡耕地面积减少41.9%,其中25°以上的陡坡耕地减少73.1%,并对现存坡耕地采取了保土耕作措施;治理区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重已由治理前的63.5%降低到33.6%,年土壤侵蚀量减少68.6%;一些河流来沙减少,有效减缓了水利工程和下游河道的泥沙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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