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1 一般性原则
(1)线路路由方案的选择,应以工程设计委托书和通信网络规划为基础,进行多方案比较。工程设计必须保证通信质量,使线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且便于施工、维护。
(2)选择线路路由时,应以现有的地形地物、建筑设施和既定的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并应充分考虑城市和工矿建设、铁路、公路、航运、水利、长输管道、土地利用等有关部门发展规划的影响。
(3)在符合大的路由走向的前提下,线路宜沿靠公路或街道选择,但应顺路取直,避开路边设施和计划扩改地段。
(4)通信线路路由选择应考虑建设地域内的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事宜,减少对原有水系及地面形态的扰动和破坏,维护原有景观。
(5)通信线路路由选择应考虑强电影响,不宜选择在易遭受雷击、化学腐蚀和机械损伤的地段,不宜与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其他电磁干扰源长距离平行或过分接近。
(6)扩建光缆网络时,应结合网络系统的整体性,优先考虑在不同道路上扩增新路由,以增强网络安全。
10.3.1.2 特殊路由的选择
(1)线路路由应选择在地质稳固、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段,尽量减少翻山越岭,并避开可能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危害的地段。(www.xing528.com)
(2)光缆路由宜选择在地势变化不剧烈、土石方工程量较少的地方,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及岩溶地表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沙埋、风蚀、盐渍土、湿陷性黄土、崩岸等对线路安全有危害的地方。应避开湖泊、沼泽、排涝蓄洪地带,尽量少穿越水塘、沟渠,在障碍较多的地段应合理绕行,不宜强求长距离直线段。
(3)光缆路由穿越河流,当过河地点附近存在可供敷设的永久性坚固桥梁时,线路宜在桥上通过。采用水底光缆时,应选择在符合敷设水底光缆要求的地方,并应兼顾大的路由走向,不宜偏离过远。但对于河势复杂、水面宽阔或航运繁忙的河流,应着重保证水线的安全,此时可局部偏离大的路由走向。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定向钻孔或架空等方式敷设光缆线路过河。
(5)光缆线路遇到水库时,应在水库的上游通过,沿库绕行时敷设高程应在最高蓄水位以上。
(6)光缆线路不应在水坝上或坝基下敷设,只能在该地段通过时,必须报请工程主管单位和水坝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光缆线路不宜穿过大型工厂和矿区等大的工业用地。必须在该地段通过时,应考虑对线路安全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光缆线路在城镇地区,应尽量利用管道进行敷设。在野外敷设时,不宜穿越和靠近城镇和开发区,以及穿越村庄。只能穿越或靠近时,应考虑对当地建设规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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