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系统接地为采用自动切断供电这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保证自动切断供电措施的可靠和有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2)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有必要时,分级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和火灾监控系统。不得在保护导体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1)基本要求。系统接地为采用自动切断供电这一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保证自动切断供电措施的可靠和有效,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当电气装置中发生了带电部分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保护导体)之间的故障时,所配置的保护电器应能自动切断发生故障部分的供电,并保证不出现超过50V的交流预期接触电压会持续存在到足以对人体产生危险的生理效应的情况。
2)电气装置中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通过保护导体或保护中性导体与接地极相连接,以保证故障回路的形成。
3)凡可被人体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连接到同一接地系统。
(2)总等电位联结。系统中应尽量实施总等电位联结,建筑物内的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应与下列可导电部分互相连接:总保护导体(保护线干线);总接地导体(接地线干线)或接地端子;建筑物内的公用金属管道和类似金属构件(如自来水管、煤气管等);建筑结构中的金属部分、集中采暖和空调系统。
来自建筑物外面的可导电体,应在建筑物内尽量在靠近入口处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www.xing528.com)
(4)不得在保护导体回路中装设保护电器和开关,但允许设置只有用工具才能断开的连接点。
(5)严禁将煤气管道、金属构件(如金属水管)用作保护导体。
(6)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得用作保护导体的串联过渡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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