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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深刻反思人性弱点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据我调查,橡皮擦并非由此而来。据奈恩说,一块能用上好几年。古德伊尔发明了硫化法,却未能获得实质的经济报酬,直至离世都还负债。硫化后的橡皮擦更加耐用,迅速在文具界占据一席之地,1858年铅笔和橡皮擦合二为一。可是埃伯哈德·费伯也开始卖同类产品,1875年,雷肯多费尔把埃伯哈德告上法庭,结果李普曼和雷肯多费尔的专利双双被判无效。在专利申请中,李普曼甚至没有声明是自己想出了“将铅笔的一端与橡皮擦合在一起”。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深刻反思人性弱点

大卫·林奇(David Lynch)执导的电影橡皮头》(Eraserhead)中有这样一个场景:亨利(主角,由倒霉的杰克·南斯扮演)的脑袋突然掉落在地上,一个小男孩捡起他的脑袋跑进了一家工厂。工人拿空心钻从亨利的脑袋里钻取了一块圆柱条,放进机器里。机器轰轰作响,传送带上一排铅笔穿过机器,从亨利脑袋里取出来的圆柱条被切割成小块,固定在铅笔的一头,成为橡皮(“橡皮头”一词由此而来)。最终,机器吐出成品,操作员拿起一支笔,削尖笔尖,在纸上随手画了一道线,然后用橡皮头把线擦掉。测试完之后,他点了点头说:“还行吧。”亨利的脑袋制造出了好用的橡皮擦,小男孩也为此得到了一笔钱。不过,据我调查,橡皮擦并非由此而来。

千百年来,真正用来制造橡皮擦的材料有各种各样的名字——生橡胶、三叶胶、黑胶、科伊克凝胶。这些材料取自各种长于热带气候国家的植物汁液,最早用这些材料的是奥梅克人(Olmecs)[1]。3500年前,他们缔造了最早的墨西哥文明。当时,这些材料主要用来制造质地坚硬的球,用于中美洲一项十分残酷的球类运动,即后来的中美洲蹴球(Ulama)。奥梅克人把卡斯蒂利亚橡树浆和番薯属植物的汁液混合在一起,制成结实而有弹性的橡胶条(因为这两类植物通常都生长在一处,所以采摘时毫不费力)。这些橡胶条可以盘成球,还可以用来制造防水布或是简单的手工制品。

不过,西方世界对这种材料一无所知。直到15—16世纪,新大陆才开始出现一些关于这种材料特性的报告。18世纪中期,法国科学家夏勒·玛丽·德·拉·孔达明(Charles Marie de la Condamine)和弗朗索瓦·弗雷诺(Francois Fresneau)看到了这种新材料的潜力。1751年,拉·孔达明将他与弗雷诺的研究呈交给巴黎科学院。这是史上第一份研究这一方向的学术论文(1755年出版,名为《弗雷诺于卡宴新发现的弹性树胶水纪事,及法属圭亚那地区各类乳状树胶的使用说明》)。不过,直到18世纪后期,人们才开始用这种弹性树胶做铅笔上的橡皮擦。

首先认识到这一点的貌似是英国文具商爱德华·奈恩(Edward Nairne)。1770年,约瑟夫·普里斯特利(Joseph Priestley)在《思维认知理论与实践通论》(Familiar Introduction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Perspective)一书的序言中写道,他已经“发现这种物质是擦除铅笔在纸上所留痕迹的绝妙材料”,并在脚注中注明:

因此,这种材料对制图员而言十分有用。数学用具的生产商奈恩先生就在皇家交易所对面卖这个东西,一小块大约半英寸边长的正方体能卖3先令。据奈恩说,一块能用上好几年。

显然,普里斯特利很喜欢这个从奈恩那里买来的东西,用它擦铅笔字又快又好,于是给它起了名字,也就是如今我们熟知的“橡皮”。

在那之前,要擦除铅笔字,人们都用老面包块。实际上在那之后一段时间仍然如此,甚至直到1846年,亨利·奥尼尔(Henry O'Neill)在《绘画艺术指南——如何使用铅笔、粉笔和水彩颜料》(Guide to Pictorial Art—How to Use Black Lead Pencils,Chalk and Watercolours)中还在告诉读者

用铅笔画阴影时,要用墨质较软的铅笔先浅浅地勾勒出轮廓,然后用橡皮或面包屑擦除画错的地方。

到了19世纪,橡皮开始逐渐取代面包屑,成为人们擦除铅笔痕迹的首选工具,身处饥肠辘辘的人群之中的艺术家和制图员们可算松了一口气。

纯天然橡皮遇冷变硬,容易断裂,遇热则会变软变黏。到了19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发明家查尔斯·古德伊尔(Charles Goodyear)想出了一套稳定橡皮擦性能的方法。古德伊尔在橡皮中加入硫黄,并加压蒸煮,这样制出的橡皮擦更加耐用。不过,1844年,英国的托马斯·汉考克(Thomas Hancock)捷足先登,抢在古德伊尔前面获得了所谓的“硫化(vulcanisation)”(意为“放进火中”,该词源自Vulcan,是罗马神话中的火神专利。还没申请专利之前,古德伊尔就把研制出的新产品寄给了英国的各大文具公司,用来展示产品的前景。汉考克研究了古德伊尔的样品,注意到新产品有点泛黄,这是由硫黄引起的。他似乎就是这样用逆向开发的方法找到了硫化法,因此抢先申请了专利。古德伊尔发明了硫化法,却未能获得实质的经济报酬,直至离世都还负债。只有一家轮胎公司以他的名字命名,以示敬意。古德伊尔写道:“我并不会因为自己耕种,而别人得到了收获就抱怨。虽然很多人都这么做,但人不应该只以金钱衡量职业的好坏。若一个人种下了种子,结出的果实却无人去收,这才是遗憾。”

硫化后的橡皮擦更加耐用,迅速在文具界占据一席之地,1858年铅笔和橡皮擦合二为一。1858年3月30日,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海门·L.李普曼(Hymen L.Lipman)设计出“铅笔与橡皮擦结合体”,获美国专利。李普曼的设计包括一支“普通的”铅笔,只不过这支铅笔只有3/4是铅笔芯,剩下的1/4是一截橡皮:

这种铅笔的制造过程与普通铅笔无异,一端用于书写,另一端是橡皮,十分有用,可擦除线条、数据等,不易弄脏,也不容易遗落在桌上。

1862年,海门·李普曼以10万美元(约合今天的230万美元)左右的价格把专利卖给了约瑟夫·雷肯多费尔(Joseph Reckendorfer)。后来,雷肯多费尔投入大量资金改进这一专利,推出了自己的产品。可是埃伯哈德·费伯也开始卖同类产品,1875年,雷肯多费尔把埃伯哈德告上法庭,结果李普曼和雷肯多费尔的专利双双被判无效。李普曼只是将现有的两样物品(铅笔和橡皮擦)拼凑在一起,并未“因此产生原本两者不具备的新功能或新产物”。法庭认为,李普曼的设计就像是用锤子螺丝刀钉进把手上或者把锄头绑到木柄上。两者结合确实能提供便利,但仅仅如此并不算发明,不够资格申请专利。在专利申请中,李普曼甚至没有声明是自己想出了“将铅笔的一端与橡皮擦合在一起”。在专利申请中,他一再说的是“用的是普通的办法”,这没给他帮上多少忙。

不过,李普曼的专利说明了一个现象,即世界分为两大阵营:一派喜欢铅笔上有橡皮,一派倾向于铅笔和橡皮擦分开使用。在专利申请中,李普曼解释了他为什么倾向于铅笔上戴着橡皮,因为这样不易弄脏,也不容易把橡皮落在桌子上。他的立足点在于“便利”。万一写错了字,你知道橡皮擦就在那儿,掉转笔头就能擦掉错字。我个人一向不喜爱戴着橡皮擦的铅笔。铅笔端的橡皮擦比较硬,没有单块的橡皮擦好用。万一它断了或是用光了,金属包箍就会刮到纸张,一想到这些我就不舒服。

关于铅笔的一端要不要带橡皮擦的争论似乎主要存在于美国和欧洲之间。在美国,铅笔一端套着橡皮擦天经地义;而在欧洲,这样的笔是特例。当然,两大阵营之间也没有那么泾渭分明:埃伯哈德·费伯想尽办法弱化美国、欧洲之分。美国人约瑟夫·雷肯多费尔(Joseph Reckendorfer)声称是自己想出了“将铅笔与橡皮擦结合”的创意,而生于德国的费伯不仅否定了这一说法,还推出了一款叫作“粉珍珠”的单块橡皮擦。这种橡皮擦后来成了美国教室的标配。

“粉珍珠”是埃伯哈德·费伯“珍珠”系列铅笔设计的一部分。它式样简单,呈粉色长菱形。这种橡皮擦在生产时掺入了火山浮岩和油膏,故而呈粉色,质地也较柔软。天然橡皮和人工合成橡皮都可用来制造橡皮擦,橡皮本身只是黏合剂,只占橡皮擦的10%—20%。除橡皮外,还需要植物油和硫黄,即“油膏”。油膏才是橡皮擦起作用的关键。另外,根据不同质地的需要,还会在橡皮擦里加入浮岩或玻璃粉这样粗糙的成分。

1916年,“粉珍珠”橡皮擦上市。同一时期,义务教育法也在美国推行开来。“粉珍珠”橡皮擦既便宜又好用,很快就进入全国各地的教室。英国人可能没怎么听说过这款橡皮,但它在美国可谓家喻户晓。1967年,艺术家维哈·赛尔敏(Vija Celmins)对“粉珍珠”橡皮擦赞誉有加,煞费苦心地用巴沙木雕刻出一系列“粉珍珠”橡皮擦,并上了色,十分逼真。这些雕塑将默默无闻的橡皮变成了一种标志,这正是橡皮应得的。这尊尺寸为65/8英尺×20英尺×31/8英尺的雕塑被安置在艺术馆中。10年后,雅芳用自己的独特方式向“粉珍珠”致敬,推出了一款“粉珍珠”指甲刷(“上学、玩耍、写作业,手指忙碌了一天,需要清除指甲里的污垢!”)。

“粉珍珠”橡皮擦的斜边造型和颜色广为人知。至今,我们仍能在缤乐美文具店里看到类似的橡皮擦(不过,“粉珍珠”这个名字略有改动,先是变成了“埃伯哈德·费伯粉珍珠”,后来改成“桑福德粉珍珠”,最终变成“缤乐美粉珍珠”)。尽管由于公司间的并购,粉珍珠橡皮擦的名字几番变动,但其造型始终如一。现在Photoshop软件里“橡皮擦”图标的样子显然是沿用了原版粉珍珠的设计,形状颜色都没改变。现在,从Etsy网[2]上可以买到粉珍珠磁石、粉珍珠徽章,还能买到内嵌USB记忆卡的粉珍珠橡皮擦。

20世纪初,合成橡皮、聚合物以及塑料制造工艺逐渐成熟,人们可以制造出不同形状、颜色、气味的橡皮擦。菱形粉珍珠的棱角被磨圆,因为尖锐的棱角在运输途中有可能被折断,圆润的橡皮擦握在手里也舒服些。如果材料结实一些,就可以制出更方正的橡皮,例如干净的白色施德楼Mars Plastic橡皮擦(“真正做到无残留,仅有少量废屑”)或是Rotring B20橡皮擦(“橡皮擦屑会带走铅笔痕迹和灰尘微粒”)。

各式各样的橡皮擦层出不穷,黄褐色的“阿特冈(Artgum)”方形橡皮擦、米黄色“魔力擦(Magic Rub)”橡皮擦、青绿色“擦擦净(Rub-A-Way)”橡皮擦、蓝灰色“揉捏油灰(Kneadable putty)”橡皮擦、白色的塑料立方体橡皮擦。不过,花样繁多的橡皮擦也能带来一些乐趣。这些新奇的橡皮擦价格便宜、外形美观,看起来也很实用,有很多学生喜欢收藏。它们有的是人物造型,有的是动物,有的是日用品(我妹妹有一块牙刷造型的橡皮擦,有着黄色的手柄,白色的硬短毛),有的是各种水果(还带有相应的水果香味,草莓橡皮擦闻起来像草莓,小鼻浆果闻起来就是小鼻浆果[3])。有的橡皮擦还冒充别的文具,比如做成了铅笔样子的橡皮擦,有的橡皮擦首尾连接,就像是希腊神话里衔尾蛇的后现代版本。

橡皮擦的造型千奇百怪,不过,传统的长菱形一直保留至今。有的橡皮分成两部分,一半呈白色或粉色,用来擦除铅笔痕迹,另一半呈灰色或蓝色,比较粗糙,用来擦除墨水痕。铅笔留下的痕迹在纸张表面,所以很容易擦掉,但墨水会渗入纸张纤维,很难擦干净。很长一段时间里,消除墨水痕迹的唯一办法就是把纸的表面刮掉。针对不同类型的纸张和墨水,擦掉痕迹时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橡皮擦比较粗糙的一端用于擦除普通纸张上的墨痕;火山浮石可以用来擦掉羊皮纸上的墨痕;甚至还可以用刀片来去掉墨痕。上大学学绘画时,我用的就是刀片。我会用刮胡刀片的尖角小心翼翼地刮去描图纸或绘图纸上的墨痕。偶尔,我的手指会被刀片割伤,那幅画也毁了。但是,如果最糟糕的情况只是因为割破手指毁掉画作带来的不便,那我还算是幸运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橡皮擦看上去更像是外科手术刀,而不像办公用品,它造成的伤害可不仅仅是割伤手这么简单。

1909年,《纽约时报》有则题为《办公室打闹捅死了人》的报道,据称,普莱森特大道425号楼里,15岁的乔治·S.米勒(George S.Millitt)告诉同事那天是他的生日。跟他一起工作的女孩开始逗他,说既然是他生日,那她们应该送他一个吻。“所有人都决定,一下班就让女孩吻他,以后每年都如此。”他一笑置之,说女孩们不会靠近他的。

橡皮擦

到了四点半,一天的工作结束时,女孩们全都向他跑去。她们想把他围在里面,而他则试图突围。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眩晕,倒向地面;倒下去的时候,他说:“我被刀捅了!”

看样子,在他试图躲开同事的时候,不小心被自己橡皮上的刀片捅了。米勒供职的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务主管助理小约翰·R.赫格曼(John R.Hegeman Jr)跟警察说:“米勒的死完全是场令人遗憾的意外。”米勒是赫格曼招进公司的,赫格曼认为“他在公司干得很好,也很受欢迎”。赫格曼说,在米勒口袋里发现的橡皮擦是“公司每位员工都配备的基本文具”。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教训:如果上班那天是你生日,千万不要告诉任何同事。想活命就闭嘴。

20世纪,打字机越来越常见,人们需要修改打印错误。要擦掉打印出来的一段字,需要更加坚硬粗糙的橡皮擦。为保精确,橡皮擦做得很像放大版的扁硬币,便于单次擦掉个别字母。橡皮屑掉进打字机会致使机器卡住,所以,圆盘状的橡皮擦上往往附有长刷子。克拉斯·欧登伯格(Claes Oldenburg)[4]创作了《大号打字机专用橡皮擦》(Typewriter Eraser,Scale)这一艺术作品来赞美这种橡皮擦,作品现存于华盛顿特区的国家美术馆。

当然,如果没法把错字彻底擦干净,你只能加以掩饰,把它们藏起来或者遮住。贝蒂·内史密斯·格雷厄姆(Bette Nesmith Graham)就是这么做的。贝蒂·麦克默里(Bette McMurry)17岁时离开了学校。尽管她不会打字,但还是申请了去得克萨斯州的一家律所当秘书。她很幸运地得到了这份工作,公司甚至送她去秘书学校进修。1942年,她嫁给沃伦·内史密斯(Warren Nesmith),第二年生下儿子迈克尔。这段婚姻并未持续多久,没几年他们就离婚了,贝蒂得独自抚养迈克尔。不过,她工作努力,1951年成了位于达拉斯的得克萨斯银行信托公司(Texas Bank & Trust)的总秘书,但她的打字水平依然不怎么样。很长一段时间内,这都不是问题,只要把打错的字擦掉重打就行。可是,后来,公司采用了IBM电力打印机,她发现新机器碳膜色带出墨的方式跟惯用的不同,要是用打字机橡皮擦掉错字,新打上去的字迹会洇开。

不过,贝蒂找到了解决方法。为了多挣点钱支付账单,她圣诞节时主动留在公司加班。在装饰银行窗户的时候,她看到正在刷招牌的艺术家。内史密斯后来写道:“艺术家从来不把旧字母擦掉,只会再刷一遍漆,遮住错字。于是我决定用他们的办法。我从瓶子里倒了点水基蛋彩颜料,拿着水彩笔去了办公室,用这个东西涂掉了我打的错字。”过了几天,同事们也来找她借用这个工具,她从中看到了新产品的商机,并称其为“消错液(Mistake out)”。在儿子迈克尔的化学老师和当地一位油漆商的建议下,她花200美元请一位化学研究员帮她研发出了含溶剂的配方,比之前的水基颜料干得更快。新配方改名为“液体纸”[5]。贝蒂为此申请了专利。她不仅在朋友和同事间售卖这个产品,还将其推到了外部市场。

她在自家车库里搭了个小型生产线,迈克尔每个月帮她装几百瓶“液体纸”,用的瓶子都是挤压式的番茄酱瓶。1957年,一篇相关的杂志报道大大刺激了销量,产品月销售量超过了1000瓶。虽然产品需求量增加了,但贝蒂并没有辞去银行的工作,直到有一天,她突然被开除了。十分讽刺的是,她被开除是因为打印出了错。有封信需要打印出来给老板签字,信上应该打印银行的名字,可她打成了“液体纸公司”。游戏结束。

丢了银行的工作后,贝蒂全身心投入到了自己的事业中。但成功总是来之不易,更何况迈克尔也不在她身边帮忙了。1965年,迈克尔看到广告,有部电视剧因角色需要,招收民乐或摇滚乐的音乐人或歌手,他去面试了,现在是门基乐队[6]的一员。1968年,她的公司每天生产1万瓶液体纸,当年总产量超过100万瓶。随后几年,公司的效益更是蒸蒸日上。到了1975年,液体纸的年产量达到了2500万瓶。4年后,吉列公司以475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贝蒂的公司。直到2000年,每卖出一瓶液体纸,贝蒂都能得到一份分成。不过,最后,贝蒂的儿子名声大噪,相比之下,她黯然失色,她的发明和经商能力只不过是酒吧竞猜机里一条冷知识问答的答案罢了。1980年,贝蒂去世,迈克尔继承了2500万美元。这笔钱帮他实现了办“流行音乐剪辑(Pop Clips)”节目来播放音乐视频的愿望。这个节目无意中促成了后来的“全球音乐电视台”(MTV),电视的兴起是电台歌手的末日,而后这种趋势还得到了修正液的赞助。

“液体纸”和“立白修正液(Wite-Out)”在美国家喻户晓,迪美斯(Tipp-Ex)修正液则是欧洲的“液体纸”。迪美斯用于改正打印错误,不过它最初并不是修正液。沃尔夫冈·达比什(Wolfgang Dabisch)办的这家公司成立6年后,才于1965年推出了修正液。最初的修正液是供打字员使用的。达比什提交过不少专利申请,在其中一份申请中,达比什指出,最初的迪美斯是“用来擦去不小心在打印纸上打错的文字”的,产品包括:

相对结实的基纸,覆盖一层别的成分。覆在上面的表层有微孔,总的来说写字不会渗透到基纸上。表层与基纸黏合不紧,打字机按键施压时两者会分开。因此,借助可压缩的表层、结实的基纸,以及打字机按键锋利的外形,就可以起到修改错字的作用了。

这段话实际上是说,这种修正液就是一种覆盖有白色物质的纸。如果打印出错,往回倒一格,将迪美斯贴在纸上,再用打印机按键在上面打字,按键会将迪美斯修正液表层的白色物质打印到纸上,撕掉基纸,就可以返回起点,打印正确的内容了。在这个用MS Word、Pages和Scrivener软件的时代,上述过程复杂得难以想象,但以前就是如此。

看到液体纸如此成功,达比什也研发了类似的产品。迪美斯修正带已经为他打开了分销渠道,在此基础上,他建立了迪美斯修正液,并推广到了整个欧洲。这时候,贝蒂·内史密斯的产品还没走出她的车库呢。达比什的迪美斯大获成功,不仅在英国成了修正带的代名词,甚至还成了一个动词。我们用“迪美斯”修正错误,就像用“胡佛吸尘器(Hoover)”清理地毯一样。谷歌上这样的句子不胜枚举。

有一天我去佛乐斯文具店(就是我买维洛斯1377-旋转文具收纳盒的那家店)闲逛,看到一个奇怪的东西。架子上放着一排排熟悉的迪美斯修正液和其他品牌的修正液,在这些修正液后面,我瞥到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我把手伸到架子后面,拿出两个落满灰尘的瓶子。两瓶都是迪美斯,但跟放在前排的那些截然不同,其中一瓶偏米黄色——是时间太久褪了色,还是一直就是这样呢?我仔细看了看,标签上写着“迪美斯航空邮件涂改液,用于航空信件或轻量纸张(货品代码4600)”。标签的边缘有红色、白色和蓝色相间的菱形,就跟真的航空信信封一样。另一个瓶子是黑色的,这个瓶子的标签上写着“迪美斯复印件涂改液,用于铜版纸和普通纸张,无法溶解墨粉(货品代码4400)”。两个瓶子上都印着一行小字:西德产品。这就表明,早在德国统一之前,它们就在佛乐斯的架子上了,距今已经超过25年了,尽管瓶子里的涂改液早已干涸不能使用了,但我还是买下了它们。

从一开始到现在,修正液都是用小瓶装的。而一开始的修正液瓶盖下面是涂胶刷,就像指甲油那样。这种设计理想吗?这种瓶装设计的缺陷很明显——瓶子可能被打翻,修正液会洒在桌上;瓶口的修正液会变干,堵住瓶口;瓶里的修正液也会凝固,黏稠的涂料成分日久变硬,而轻薄的水基溶剂则与涂料分离,浮于上层;瓶中上半部分的修正液变硬,使与之接触的涂胶刷短毛四面分叉,再拿出来用的时候就不能准确涂掉错字了,还会弄得一团糟。

派通(Pentel)公司很不满意这种设计。这家日本文具公司试图改良这种瓶装设计。于是他们搜集了一堆用完了的修正液空瓶开始研究,很多瓶子里面还有已经干了的修正液,涂胶刷短毛也分叉了;而且有些有泄漏的迹象。看来得采取措施解决了。

1983年,派通公司推出新款的方形小瓶修正液,套在瓶盖里的是弹簧驱动的尖头。新设计抛弃了涂胶刷,使用时须将瓶子倒置,像滴眼药水那样滴出修正液。瓶口尖头和瓶身形状都做了改良,1994年,他们又推出金属尖头笔状瓶身的设计。谁还会用以前的那种瓶装修正液呢?(www.xing528.com)

随着修正带的出现,修正液又一次面临挑战。1989年,日本一位橡皮擦制造商发明出修正带。悉德(Seed)公司成立于2015年,与派通公司一样,他们也对传统的瓶装修正液不甚满意,但悉德的新设计是固体的修正带,有点像达比什最初设计的迪美斯修正带。这款新设计花了悉德公司三四年的时间,直到1989年才上市发售。可是,1992年迪美斯就推出了自己的新产品迪美斯口袋鼠(Pocket Mouse),3年后又推出迷你版。修正带中的白色感压纸带通过塑料头按压贴合在纸面上,覆盖掉错字。(迪美斯口袋鼠的塑料头采用老鼠造型,造型本身无实际意义。)修正带明显比修正液好用,因为它已经是固体了,可以直接在修正带上写字,修正带也不会像修正液那样洒出来。

修正液的瓶身还需要改进,但已经没有多少改进空间了。迪美斯将涂胶刷改成了泡沫喷头,能够“准确利落地修正错误”。

除了涂掉错误重新打字,要擦除错字还有很多更为科学的办法。20世纪30年代,德国百利金(Pelikan)钢笔公司研发出一种“墨水漂白剂”,旧称是“擦除水”或是听起来更险恶的“墨水之死”。1972年,产品名改得更有气势却含义模糊,叫“墨之虎”,两年后又改成了“墨之闪电”。

用华特曼钢笔公司出品的“斯隆的消墨灵”(Sloan's Ink Eradicator)这种需要两部分搭配使用的产品时,你可以在面前的纸上做个小小的科学实验。盒中装着两个小瓶子(分别标着1和2)。使用者可以先用盖子里的涂抹装置把第一瓶溶液涂在纸上,然后开始晃动,直到墨迹变软,再用吸水纸吸走多余的修正液,接着开始涂第二瓶溶液。不过,使用说明指出,“在继续重复涂一遍溶液之前,别急着把多余的修正液吸走”。这个产品还可用于清除白色布料上的“墨渍、咖啡渍或果汁渍”,按照上述操作,然后用清水洗净即可(“注意,彩色布料不可用消墨灵清洁”)。

1977年,百利金推出“百利金超级海盗”(“Pelikan-Super-Pirat”)双头钢笔,一头是墨水消除剂,另一头是永久性的墨水钢笔,可以用来重写被擦去的字词。用这种消除剂,你只有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因为墨水消除剂不能消除永久性的墨水。墨水消除剂不提供第二次机会,一旦再次犯错便不可原谅。

化工企业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通过播客(没错,巴斯夫股份公司也有播客)解释了墨水消除剂的工作原理:

我们首先了解一下墨水为什么是蓝色的。墨水中含有扁平的圆盘状颜色微粒,微粒中有许多高速自由移动的电子。光照到电子上,大部分会被电子吸收或“吞噬”,只有蓝色光线会被反射回来。所以我们看到的墨水是“蓝色”的。

墨水消除剂则打乱了“颜色分子”:

现在来说说墨水消除剂。消除剂中含有大量亚硫酸盐,改变了颜色分子的结构。原本扁平的分子变成了金字塔形,无法再自由移动,也没法均匀分布。这样就造成一个结果:它们反射了几乎所有的光。

因此,尽管那些词还留在纸上,但我们再也看不到了。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

听起来不可思议,其实不过是一个化学小常识。

这种墨水消除剂只适用于特定颜色的墨水,也就是世界上大多数钢笔使用的宝蓝色墨水。墨水消除笔的配方不同于墨水消除剂,因此不会受其影响。百利金提供了一个关于消除墨水的重要信息:

人们在选择墨水成分时已经考虑到了所有可能的危险和潜在威胁。因而普通人即使不小心吞食了墨水,也不会受到伤害。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警告:不要喝墨水,它毕竟不是营养品。

这一点值得牢记:墨水可不是拿来当营养品喝的。

墨水消除剂只适用于宝蓝色墨水的钢笔,那圆珠笔怎么办?圆珠笔的墨水跟钢笔的墨水不同,用这种消除剂只会弄得一团糟,还会毁掉消除笔的笔尖,因此必须另想办法。

20世纪70年代,当其他公司都在随大溜的时候,缤乐美正忙着研发新型可擦除墨水。经过10年的研究,可擦圆珠笔终于在1979年上市。可擦圆珠笔用的墨水不像一般圆珠笔墨水那样黏稠。由于配方不同,要想不断地流畅出墨,必须施加外部压力。因此,这种笔像费舍尔太空笔那样,可以倒着写字;要是你喜欢躺着写字,还容易[7]拼错词(这里我不是有意双关),这种笔用起来应该很顺手。可擦圆珠笔的消除笔就在笔套上,用起来跟戴着橡皮的铅笔一样(“写起来像水笔,擦起来像铅笔!”)。只是有一点,它出墨不太顺畅,而且擦掉字会产生碎屑。

曾经,铅笔与水笔截然不同,界线分明,而美国三福(Sharpie)公司努力想要模糊这道界线。就像缤乐美的可擦圆珠笔一样,“液体铅笔(2010年上市开售)”也想写起来“如水笔般流畅”,擦起来“如铅笔一般”。液体铅笔“颠覆传统,采用液态石墨”,“铅笔尖再也不会断了”,宣称要“重新定义书写的方式”。这种液体铅笔的特性颇为神秘,连三福公司自己都没完全搞懂它的作用原理。起初,他们宣称液体铅笔与普通铅笔一样,写完就能擦掉;但是若不及时擦掉,笔迹也会像水笔痕迹一样渗入纸张。后来,他们又改了说法,“这种笔不像我们的永久记号笔,你总能擦掉一些痕迹的”。他们觉得有必要更改说辞,说只要你擦得够努力,就算液体铅笔留下的痕迹已渗入纸张,你也能擦掉一些。唯一的限制似乎只在于你的决心。有些墨水对此比较敏感,它们一不小心就会被擦干净了。

百乐魔擦笔(Pilot FriXion)[8]使用高温消字法。当温度高于65℃时,热敏墨水就会变透明。墨水中含有特殊的“微囊体”颜料,包含三种成分:“染色物质”“显色剂”和“调色剂”。室温下,“染色物质”与“显色剂”相结合,墨水显现;百乐魔擦笔一端有橡皮头,用它擦墨迹,摩擦导致温度升高,“调色剂”被激活,与“显色剂”结合,墨迹便会奇迹般地消失。

因为用的是热敏墨水,所以产品说明提醒消费者,要让文件远离“暖气片、车厢内部或高温天气,甚至不要反复影印文件”,否则文件上的墨水会消失不见。就连把水笔放在阳光下晾晒都会导致笔内墨水受热,万一出现这种情况,墨水就有可能变成透明色。百乐公司建议消费者将文件(甚至连同水笔)存放在冰箱里,温度低至零下12℃时,热敏墨水就会重新显现。看样子,用百乐魔擦笔写出来的任何内容都在“可见”与“不可见”这两种状态间徘徊,而天气起了决定性因素。出于这个原因,百乐魔擦笔附了一份警告申明:

注意:

此产品不宜用于签名、法律文件、试卷或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件。

法律文件,如支票、合同、结婚证等,你肯定希望你签了之后只有律师能够改动这些文件,而不是任何人用个吹风机就能改吧。不管是想改正拼写错误,还是仅仅为了精简句子,要擦掉一些字词倒也有不少正当理由。但有些人居心不良,想利用文具捞点好处。

弗兰克·阿巴内尔(Frank Abagnale)可能是20世纪最成功的骗子。他伪造了一系列身份(飞行员、医生、律师),在20世纪60年代初,用假支票捞了上百万美金,最后他被抓捕,坐了12年牢。2002年,他的自传《猫鼠游戏》(Catch Me If You Can)被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拍成同名电影,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阿巴内尔。阿巴内尔的行骗生活十分刺激,不过,在出狱后,他开始教银行和商业机构如何防止诈骗。如今,他环游世界,到处分享自己在这方面的知识。

在《行骗的艺术》(The Art of the Steal)一书中,阿巴内尔详细说明了骗子是如何用文具修改激光打印支票内容的:

他们用那种揭下来不会撕破纸张的灰色思高(Scotch)不透明胶带贴在金额数目和收款人上,用指甲刮胶带,使之紧紧地黏在支票上,然后揭掉。金额数目和收款人的姓名、地址就这样被处理掉了。墨水中的调色液黏在思高胶带上,被拽离纸张纤维。若有任何残余,用高分子聚合塑料橡皮擦就能擦干净。

2006年,阿巴内尔联手史泰博文具公司,开展“粉碎全美骗术”活动,向人们宣传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按照宣传方的说法,最好的方法就是买个史泰博碎纸机。这让人毫不意外。阿巴内尔还联手笔具制造商Uni-Ball,研发了207中性笔(“世界上唯一不会被化学试剂或溶剂消除笔迹的笔”)。207中性笔使用的是“特制墨水,含有颜料分子。这种颜料分子能充分被纸张纤维吸收”。也就是说,墨水完全“困”在纸中,无法更改,这样一来,支票和文件就安全多了。

最终,阿巴内尔好像差不多洗清了自己曾用文具犯下的过错。实际上,最初将他引上犯罪之路的就是文具。年少时,他曾在父亲的文具店仓库打工,是不是手边成堆的橡皮擦和成卷的思高胶带给了他犯罪的灵感呢?

【注释】

[1]奥梅克人:生活在墨西哥的古印第安人。

[2]Etsy网站:手工艺品销售网站,运营模式类似于易贝网和淘宝。

[3]小鼻浆果:美国电影《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虚构出的一种浆果。

[4]克拉斯·欧登伯格:瑞典的公共艺术大师,有无数的雕塑、素描、绘画及行为艺术作品。

[5]液体纸:白色快干液,涂盖错字,可以重写。

[6]门基乐队:The Monkees,中国香港译作猴子乐队。他们于20世纪60年代成立时便为这部叫作The Monkees的电视剧配了插曲。

[7]原文是prone,有“倾向于”的意思,而另一个意思则是“俯卧”。

[8]百乐魔擦笔:Pilot FriXion,是百乐公司出产的中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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