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水文总站的计算结果,吉林省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多年平均值为122.7亿立方米,占东北地区地下水资源量的18.0%。2006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为104.63亿立方米,比全省多年平均值减少15.3%。其中,山丘区占50.8%,平原区占49.2%。全省地下水可开采量为55.19亿立方米,其中,东部山区为7.77亿立方米/年,丘陵台地平原区为47.42亿立方米/年。东部山区丘陵区多为基岩裂隙水,水量不丰富,矿化度在0.5克/升以下,富水性好,具有开采价值的主要集中在山沟沟谷断裂和盆地,包括抚松、蛟河、延吉、珲春、和龙、汪清、罗子沟等盆地和伊舒、辉发河地堑,多为地下水径流和泉水汇集的中心。山地丘陵区地下水主要集中在松花江上游头道沟和二道沟地区,地下水资源量18.3亿立方米。单井涌水量1000—1200吨/日,水量约11.3千立方米。中、西平原区的东部山前黄土台地,下覆基岩,部分地方分布有零星砂砾石含水层,地下水埋深3—10米,单井涌水量在100吨/日,不具备大面积开采条件。西部松嫩平原是中生代以来持续下沉地区,由第四系、第三系、白垩系等地层组成,形成了潜水、弱承压水双层含水体系。其上层潜水,为矿化度大于1克/升和氟离子含量超标的地下水。整个平原区水量最丰富、水质最好的是白城冲洪积扇,地下水深埋3—5米,地下水资源量5.61亿立方米,可开采量5亿立方米,单井涌水量在5000吨/日以上,矿化度0.1—0.3克/升,为白城市附近工农业用水的可靠水源。
地下水资源量按流域划分:松花江流域为83.05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73.7%,年产水模数为6.2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其中以洮儿河流域最为丰富,年产水模数为9.6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开采资源模数7.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辽河流域为8.47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7.1%,年产水模数为5.1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其中以西辽河流域(双辽县)较为丰富,年产水模数为6.5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开采资源模数5.40万立方米/平方公里;鸭绿江流域为11.97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10.6%,年产水模数为7.6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图们江流域为8.74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7.7%,年产水模数为7.6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绥汾河流域为0.95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0.9%,年产水模数为3.8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4]。
2006年,吉林省地下水资源按地区分布:白城市为17.95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17.16%,可开采资源量17.21亿立方米,占全省平原区可开采量的36.29%;松原市为11.94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11.41%,可开采资源量11.0亿立方米,占全省平原区可开采量的23.2%;延边州为16.02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15.31%,可开采量0.44亿立方米,占全省山区可开采量的5.66%;白山市为7.39%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7.06%;长春市为16.68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15.94%,平原区可开采量为14.37亿立方米,占全省平原区可开采量的30.3%;吉林市为11.85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11.33%,平原区可开采量为3.53亿立方米,占全省平原区可开采量的7.44%;四平市为10.44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9.98%,平原区可开采量为7.14亿立方米,占全省平原区可开采量的15.06%;通化市为10.13亿立方米,占全省地下水资源总量的9.68%;辽源市为2.23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2.13%。
表3-7 2006年吉林省分区地下水资源量表(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
吉林省地下水开发利用历史悠久,但目前各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不均衡,一般平原区高于山区,大中城市及郊区高于农田区。如白城、长春、四平地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度较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