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一般使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由于采用阴极吸收式密封技术,具有维护简单、无须加水加酸、使用方便、不污染环境、重量轻和体积小等优点。对于密封铅酸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避免以下两种情况尤为重要。
1.温度对蓄电池的影响
首先,要注意UPS及其备用电池组的周围工作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0 °C,当电池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5 °C时,由于电池内部损耗增加,电池本身的“存储寿命”将会缩短。解决电池由于工作环境温度过高而缩短使用寿命的最根本方法是在机房配备空调设备,使环境工作温度控制在25 °C左右。在不具备空调设备的情况下,可采用带有温度补偿的充电器。当环境温度升高时,电池所允许的浮充电压值将有所下降,若此时还采用25 °C时的浮充电压值,电池将会处于过压充电状态,长此以往显然会加速电池的老化。当采用带有温度补偿的充电器充电时,充电器将按照其内部预先设置的充电电压与环境温度的关系曲线,再根据安装在电池柜中温度传感器所测得的实际环境温度来自动调节充电器的浮充电压值,使电池组在一定温度范围内保持最佳充电状态。由此可见,具有温度补偿的充电器,能随温度的变化调节浮充电压值,不致使电池组处于过压充电状态。但这只是相对提高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不能根本解决环境温度过高而造成电池实际使用寿命缩短的问题。
当环境温度较低时,尽管有的充电器温度补偿范围较宽,但由于电池内部电解液的温度特性将会造成蓄电池输出的实际容量下降,当环境温度为0 °C时,密封铅酸电池的输出实际容量为标称值的80%左右。由此看出,当环境温度较低时,充电器的温度补偿功能对蓄电池输出容量下降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
2.避免蓄电池的深度放电(www.xing528.com)
密封铅酸蓄电池要注意避免的另一种情况是深度放电。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单体放电终止电压值与其放电电流的大小有着规定的对应关系。如电池以10 h放电率放电,规定放电电压达到单体电压1.8 V时应停止放电,若此时仍使电池继续放电,当电池单体电压过低时,就会发生过放电现象,也即深度放电。密封铅酸蓄电池深度放电必然会使其有效循环次数减少,缩短电池使用寿命。如深度放电后不能及时进行充电,则会加速电池的早期失效。
UPS的电池管理系统都具有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保护功能。在智能化程度较高的电池管理系统中,其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保护点是随电池组放电电流的大小而自动调节的。这样可确保电池组在放电时间内,输出负载量实时变化的工作条件下,电池放电终止电压的实际保护点都高于电池所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保护点。这样既可使后备电池组的能源得到较充分利用,又不会使电池进入有害的深度放电状态。
但是,对有些UPS的后备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值采用固定或人为可设置的方案时,由于操作人员的误操作,或对深度放电的错误理解都会导致在交流市电中断时,备用电池组进入深度放电状态。由于UPS所配置的电池组主要考虑交流市电中断后的10~20 min内维持其额定输出容量,这就要求备用电池组在短时间内能提供大约10倍于10 h放电率的大电流,此时电流组的单体放电电压约为1.65~1.70 V。如果在这种放电终止电压值的设置下,UPS处于备用电池组供电状态,操作人员为了延长UPS的备用时间,需要把一些无关紧要或已完成了数据处理及存储的设备关闭,使UPS输出负载减轻,备用电池组的输出电流减小,则一定切记将UPS电池管理系统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值做必要的修正。可按标准或电池生产厂家的规定调整到与放电电流相对应的放电终止电压值。例如:交流市电中断后,由于UPS负载的减轻,后备电池组的放电电流值约为0.2~0.5 C A时(C是电池额定容量值),可按标准将电池单体放电电压值调整到1.75~1.8 V,再用此电压值乘以备用电池组的单体数,这样既延长了电池组的备用工作时间,又不致使其因深度放电而缩短使用寿命。如果UPS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是固定不可调的,此时可以根据放电电流及规定的终止电压值,估算放电时间,当放电时间接近估算时间时,可人为关闭UPS,以免电池组深度放电。一般大中型UPS电池管理系统中的放电终止电压值在一定范围内都是可设定的,对一些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大中型UPS的电池管理系统来说,应具有备用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随负载电流变化而自动调节的功能。另一种方案是按放电时间的长短对终止电压值分段设定,即放电时间越长,所设定的终止电压值越高,不过最高放电终止电压确定在单体放电电压为1.8 V时一般不会发生深度放电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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