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源地勘探评价情况
银川市东郊供水区位于银川平原中部,黄河冲湖积平原阶地上,行政区划属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大新乡及贺兰县金贵镇所辖,具体范围北起贺兰县县城,南抵星火村,西起新水桥,东抵金贵五队,供水区面积104 km2。位于立岗供水区南部,供水区范围相距1.7 km;位于掌政供水区北部,供水区范围相距0.3 km。
银川市东郊水源地于1995年勘探完成并提交供水区勘探报告,通过勘探,该区第Ⅰ含水岩组埋藏于45~80 m以上,含水层厚40~70 m,地下水水位埋深2~6 m,富水性一般,单井涌水量小于1500 m3·d-1(统一换算为口径305 mm,降深10 m,以下同),在水源地内,南北两端宽缓、中部狭长的范围内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小于1 g/L,东西两侧逐渐增高至1 g/L以上。第Ⅱ含水岩组顶板埋深45~80 m,底板埋深160~180 m,含水层厚75~130 m,地下水测压水头埋深0.4~4 m,富水性强,单井涌水量大于3000 m3·d-1,在南北向呈带状范围内,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小于1 g/L。第Ⅲ含水岩组顶板埋深160~180 m,底板埋深230~250 m,含水层厚40~65 m,地下水测压水头埋深1.0~4.0 m,富水性较第Ⅱ含水岩组弱,单井涌水量大于2500 m3·d-1,沿南北呈葫芦状,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小于1g/L。
通过勘探,进行开采方案优选,最终确定开采目的层为第Ⅱ含水岩组,以排距600 m、井距700 m布设开采井34眼,单井开采量为3000 m3·d-1,井群开采量为10.2万m3·d-1,布井区面积15.519 km2。采用干扰叠加法和开采强度法预测开采20年井内最大水位降深为27.95 m,地下水中除铁、锰离子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通过开采条件下的水质预测,开采20年时地下水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为0.937 g/L。
(2)水源地现状
银川市东郊水源地为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区,水源地范围内主要为农田,汉延渠自南向北经过水源地,第二排水沟呈南西—北东向流过水源地。通过调查了解,目前开采量为7.4万m3·d-1,占评价资源总量的72.5%,现状工程最大供水量为10.2万m3·d-1,供水能力100%,井内最大水位埋深24 m。本次收集到2007—2011年单井水样及水厂出厂水样检测报告,根据报告显示,单井水样除铁、锰离子及氨氮超标外,其余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水厂出厂水样进行了除铁、锰离子处理后,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3)水源地安全性评价
①评价原则
按照《城市饮用水供水区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针对水源地地下水中的一般污染物及有毒元素评价水质状况,针对水源地设计开采量、最大水位降深、开采率、供水能力评价水量的保证程度。经上述综合,对水源地安全性进行评价。
②评价体系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分为目标层和指标层两个层次。目标层反映水量是否满足供水区设计水量要求,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指标层反映水源地水量、水质安全的具体因子。
③评价指标
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见表4-6。
表4-6 地下水饮用供水区安全评价指标
关于工程供水能力说明如下: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由于供水工程原因造成供水不足,其计算结果参与安全指标评价;由于现状用水量未达到原设计水量或由于节水而减少现状综合供水量,其评价指数取1;若暂无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或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数据,工程供水能力可采用现状城市供水量/设计城市供水量×100%。
④评价标准及评价指数
水质状况指数确定:水质状况指数由一般污染物指数和有毒污染物指数组成,分为五个等级,分别用1,2,3,4,5表达。水质评价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及指数见表4-7。
表4-7 地下水饮用供水区水质评价标准及指数
续表
本次利用收集的单井水样对供水区的安全性进行评价;评价项目一般污染物从色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等十项进行评价,有毒污染物从挥发性酚、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铬、铅等十项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如下:
方法一:一般污染物指数计算。
当评价项目i的监测值Ci处于评价标准分级值Ciok和Ciok+1之间时,该评价指标的指数:
式中:
Ci——i指标的实测浓度;
Ciok——i指标的k级标准浓度;
Ciok+1——i指标的k+1级标准浓度;
Iiok——i指标的k级标准指数值。
计算综合指数(WQI),其值是各单项指数的算术平均值。即,
式中:
n——参与评价的指标数。
确定评价类别:
当0<WQI≤1时,水质指数为1;(www.xing528.com)
当1<WQI≤2时,水质指数为2;
当2<WQI≤3时,水质指数为3;
当3<WQI≤4时,水质指数为4;
当4<WQI≤5时,水质指数为5。
方法二:有毒物项目指数计算。
单项指标指数计算与一般污染物项目指数计算相同。
综合指数,取其各单项指数最大值为有毒物项目综合指数,即采用水质项目评价最差的作为有毒物项目的评价结果(最差项目赋全值)。
地下水质评价分别见表4-8和表4-9。
表4-8 一般污染物评价结果
表4-9 有毒污染物评价结果
水量状态指数确定:水量状态指数由工程供水能力、水位保证程度和地下水开采率指数组成,分为五个等级,分别用1,2,3,4,5表达,评价标准及指数见表4-10。
表4-10 地下水饮用供水区水量评价标准及指数
通过本次调查评价,银川市东郊供水区评价指标及评价结果见表4-11。
表4-11 水量安全评价结果表
⑤评价结果
供水区安全性评价从供水区的水量、水质两个方面进行,评价结果以各具体指标的安全评价指数最大值作为评判结果,供水区安全综合评价标准见表4-12。
表4-12 供水区安全综合评价标准
综合上述指数,供水区安全评价结果见表4-13。
表4-13 供水区安全评价结果表
通过上述综合评价,银川市东郊供水区为安全的,评价等级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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