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就是借助于某种手段和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然后把测定的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它是质量控制的一种必要手段。
一、质量检验的工作步骤
质量检验是一个过程,一般包括如下步骤:
(1)明确质量要求。根据工程施工(产品)技术标准明确检验的项目和各项目的质量要求。
(2)测量试验。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测定产品,以得到正确的质量特性值和结果。
(3)比较。将测试得到的数据同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相比较。
(4)判定。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工程施工的质量是合格或不合格。
(5)处理。对合格的放行;对不合格品打上标记,隔离存放,另作处置;记录所得到的数据和判定的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促使其改进质量。
二、质量检验的原则
(1)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标准,要略高于国家质量标准。
(2)严格遵照检验程序工作,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质量。
(3)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标准,不放过每一个不合格工序产品。(www.xing528.com)
(4)及时反馈质量检验信息,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三、质量检验的方法
1.强制性检验和自主性检验
质量标准是由国家颁发的,要使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就带有法律的强制性,这就决定了专业质量检验的强制性;自主性检验着重于施工过程的控制和工序产品检验。自主性检验和强制性检验相结合,即自检、互检、专检。
2.目测检验和实测检验
建筑安装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特点不同,对产品的某些部位、某些分项工程,不可能也不需要全部进行实测,可以用视觉感觉的方法进行质量检验。
目测是质量检验人员对某些分项工程的平整、对称、外观等目视感觉作出好、中、差等定性的判断。
实测是质量检验人员,用经纬仪、水准仪、卷尺等仪器和器具对建筑安装物进行轴线、标高、垂直度、强度等质量标准进行定量测定,从而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作出质量等级判定。
3.观感质量评定
观感质量评定,是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的一项重要评定工作。观感质量检查不是单纯的外观检查,而是对工程进行一次宏观的、全面的检查。同时也可核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正确性,以及对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中还不能检查的项目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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