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应投保哪几种保险,要按标书中合同条件的规定以及该项目所处的外部条件、工程性质和业主与承包商对风险的评价和分析来决定。其中,合同条件的规定是决定的主要因素,凡是合同条件要求保险的项目一般都是强制性的,下面就此作简要介绍。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对各种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面保障,既对在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或工地设备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造成的物资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多数由承包商负责投保,如果承包商因故未办理或拒不办理投保,业主可代为投保,费用由承包商负担。如果总承包商未曾就分包工程购买保险,负责该项分包工程的分包商也应办理其承担的分包任务的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契约生效后,投保人就成为被保险人,但保险的受益人同样也是被保险人。该被保险人必须是在工程进行期间承担风险责任或具有利害关系,即具有可保利益的人,具体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两家,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为限。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其承保的内容有:
(1)工程本身,指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为履行合同而实施的全部工程。包括预备工程、临时工程、全部存放于工地的为施工所必需的材料等。
(2)施工用设施和设备,包括活动房、存料库、搅拌站、脚手架、水电供应及其他类似设施。
(3)施工机具,包括大型陆上运输和施工机械、吊车及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工地用车辆,不管这些机具属承包商所有还是其租赁物资。
(4)场地清理费,这是指在发生灾害事故后场地上产生了大量的残砾,为清理工地现场而必须支付的一笔费用。
(5)第三者责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6)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指不在承保的工程范围内的、业主或承包人所有的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或财产。
(7)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包括安装工程的建筑项目,如果建筑部分占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如果机器、设施或钢结构的价格及安装费用低于整个工程造价的50%,亦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如果安装费用高于工程造价的50%,则应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与损害涉及面很广,凡保险单中列举的“除外情况”之外的一切事故损失全在保险范围内。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按照不同的保险标的确定。如果承包商不愿投保“一切险”,也可以就承包商的材料、机具装备、临时工程、已完工程等分别进行保险,但应征得业主同意。一般来说,集中投保一切险,可能比分别投保的费用要花得少些。有时,承包商将临时工程、劳务或某一部分永久性工程分包给其他分包商,那么,他可以要求分包商投保其分担责任的那一部分的保险,而自己则按扣除该分包价格的余额进行保险。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为修复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所需的费用时,必须扣除免赔额。支付的赔偿额极限相当于保险总额,但不超过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每次事故的担保极限之和或整个保险期内发生的全部事故的总担保极限。工程本身的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0.5%~2%;施工机具设备等的兔赔额为保险金额的5%;第三者责任险中财产损失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2%,但人身伤害没有免赔额。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要根据风险的大小确定。保险费率同项目的性质(例如,一般民用建筑、公路桥梁、工业建筑、化工装置、危险物品仓库等)和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条件、自然条件以及工期的长短、免赔额的高低等因素有关,可以就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一个合理的费率。
保险的期限要根据合同条件要求确定,它至少应包括全部施工期,如果业主要求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缺陷造成的损害也属于保险范围,则可在投标申请书中写明。一般来说,实际保险期限可以比合同工期略长一些,这是考虑到可能工期拖长,免得以后再办保险延期手续。
2.安装工程一切险(www.xing528.com)
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技术险种,这种保险的目的在于为各种机器的安装及钢结构工程的实施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专门保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主要适用于安装各种工厂用的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建造工程。
安装工程一切险同建筑工程一切险有着重要的区别:
(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标的从开工以后逐步增加,保险额也逐步提高;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一开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险公司一开始就承担着全部货价的风险,在机器安装好之后,试车、考核所带来的危险以及在试车过程中发生机器损坏的危险是相当大的,这些危险在建筑工程一切险部分是没有的。
(2)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造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多数是建筑物内安装及设备(石化、桥梁、钢结构建筑物等除外),受自然灾害(洪水、台风、暴雨等)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受人为事故损失的可能性较大,这就要督促被保险人加强现场安全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安装工程在交接前必须经过试车考核,而在试车期内,任何潜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损失,损失率要占安装工期内的总损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风险集中,试车期的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通常占整个工期保费的1/3左右,而且对旧机器设备不承担赔付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一样,安装工程一切险应由承包商投保,业主只是在承包商未投保的情况下代其投保,费用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办理了投保手续并交纳了保费后即成为被保险人。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除承包商外还包括业主、制造商(供应商)、咨询监理公司、安装工程的信贷机构和待安装构件的买主等。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包括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
如果投保的安装工程包括土建部分,其保额应为安装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若不包括土建部分,则设备购货合同价和安装合同价加各种费用之和为保额;安装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安装价值确定保额。第三者责任的赔偿限额按危险程度由保险双方商定,通常对物质标的部分的保额先按安装工程完工时的估计总价值暂定,工程完工时再根据最后建成价格调整。
安装工程一切险在保险单列明的安装期限内自投保工程的动工日或第一批被保险项目被卸到施工地点时起生效,直到安装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如合同中有试车、考核规定,则试车、考核阶段应以保单中规定的期限为限,但如被保险项目本身是旧产品,则试车开始时,责任即告终止。保险期限的延长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在保险单上加批和增收保费。
3.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指雇主为其雇员办理的保险,保障雇员在受雇期间因工作而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有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情况下获取医疗费、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并负责支付必要的诉讼费等。
4.人身意外伤害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的保险标的都是保证人身遭受意外伤害时负赔偿责任,但两者之间有重要区别,雇主责任险由雇主为雇员投保,保费由雇主承担,所指伤害应与工作相关。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不一定由雇主投保,投保人可以是雇主,也可以是雇员或个体生产者或自由职业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和除外责任基本相同,但投保手续、费用及赔付标准和做法均不相同,最大的区别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定在保险有效期间。不论有无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期满时,保险本金均将退还给被保险人,而雇主责任险则没有这种规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尚可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的治疗费、药品费、检验费、理疗费、手术费、输血输氧费、敷料费、住院费等。
5.货物运输险
货物运输险指承包商为实施工程而需要通过河运、海运、空运和陆运的手段,将工程所需材料运至工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损失负赔偿责任。通常卖方不承担运输风险责任,但如果买主要求,他也可以代买主投保运输险,并将保险费计入其货物报价中,货物运输险分为海(河)上、陆上(火车、汽车)、航空三种货物运输险,保险条款大致相同。保险费率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货物特性、运距、险别等不同因素而定。
各种运输险一般有平安险和运输一切险等。所谓运输一切险是指包括平安险和其他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保险,而平安险一般指在运输过程中各种自然灾害造成货物损失或损坏、运输工具遭受各种事故(如海轮的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等,空运的坠毁、失踪、碰撞、火灾、爆炸等,陆运的碰撞、翻车、失火、爆炸等)造成的损害或损失以及失落、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但是,保险公司对于装运前(运输保险责任开始之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和数量短缺以及货物的自然损耗、特性改变等损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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