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控制针对的是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进度控制首先需要全面、准确掌握项目目前的进度状况,进度状况是通过项目各个单元活动完成程度逐层统计汇总计算得到的。工程进度状况需要采用各种进度指标进行反映,进度指标的确定对进度的表达、计算、控制有很大影响。由于一个工程项目有不同的项目单元,它们工作内容和性质不同,必须挑选一个共同的、对所有工程活动都适用的计量单位。
目前常用的进度指标有如下几类。
1.持续时间
持续时间是指工程项目完成所需要的时间,持续时间可以指计划持续时间,也可以指已完成部分的持续时间,是进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通常用已完成部分工程的持续时间与项目计划持续时间相比较来表达项目在工期方面的完成程度。例如某项目的计划工期为16个月,现已经进行了8个月,则该项目在工期上已完成50%;再比如某个项目的基础工程,计划持续时间为100 天,现已经进行了70 天,则该项基础工程在工期上完成70%。需要注意的是,持续时间仅仅只是工期指标,在概念上和进度是不一致的,或者说持续时间属于仅能反映进度在工期方面的指标。
项目持续时间的计算步骤:
(1)将项目合理地分解为不同的项目单元,分析各个项目单元的各个工序。
(2)计算项目单元各个工序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单个工序的持续时间可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例7.1】 某工程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量为420m3,现投入3个混凝土小组按每天3个班次轮班作业,每小组8个人,预计人均产量效率为0.375m3/h·人。则:
每班次(8小时)可浇捣混凝土=0.375m3/h·人×8h×8人=24m3
所以混凝土浇捣的持续时间为:
(3)采用合理的项目单元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单元各个工序进行安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成果确定项目单元的持续时间。
(4)依据各个项目单元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项目总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出项目的持续时间。
由于组织管理或者施工工艺的要求,工程项目各个工序、各个项目单元的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并不一定是前后衔接的,所以项目的持续时间并不是项目单元或工序持续时间的简单累加,而是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后才能确定。
另外,有些属于管理性、政策性的工程活动因为其工作量和生产效率无法定量化,例如项目的技术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因此其持续时间也无法按定量的方式计算得到,对于这些工程活动的持续时间可以考虑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1)按过去工程的经验或资料分析确定。
(2)充分地与任务承担者协商确定。特别有些活动由其他的分包商、供应商承担,则在给他们下达任务,确定分包合同时应认真协商,确定持续时间,并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在这里要分析、研究他们的能力,在对他们进度进行管理时经常要考虑到行为科学的作用。(www.xing528.com)
2.资源消耗指标
项目建设需要有劳动力、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直接投入来完成,构成项目最直接的成本。劳动力的劳动工时、建筑材料的数量与价格、机械设备的机械台班,它们有统一性和较好的可比性,不论是项目单元活动或者整个项目活动都可用它们作为指标,可以统一分析尺度。
资源消耗指标按下式计算:
资源消耗指标在实际工程应用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l)投入资源数量和进度不会完全吻合。劳动力的劳动效率、建筑材料的种类与价格、机械设备的种类与工作效果、项目活动不同时期劳动力、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比重变化等因素均会体现到进度之中,使得投入资源数量与进度呈现出的并不是正比关系。另外,同一时间内不同种类的资源其消耗指标是不一样的。
(2)由于实际工作量和计划经常有差别,例如计划100工时,由于工程变更,工作难度增加,工作条件变化,应该需要120工时,现完成60工时,那么,在计算实际进度时,此时的进度应为50%,而不是60%。
所以只有当计划正确或者计划反映的是真实的情况,并按预定的效率施工时才得到正确的结果。
(3)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不正常原因造成的资源损失(如返工、窝工、停工造成的工时损失),或者由于非工程需要的原因(如价格原因造成建筑材料涨价、工资提高)造成的资源投入和进度没有联系,增加的部分不能体现工程的实际进度。因此在计算实际进度时,应将这部分资源消耗扣除后再进行计算。
3.已完成工程的价值量与项目工程的价值量的比值
已完成工程的价值量与项目工程的价值量的比值将不同种类的分项工程统一起来,能够较好地反映工程的进度状况,这是常用的进度指标。
在现实生活当中,价值是以价格的方式来体现的,已完成工程的价值量采用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来体现,项目工程的价值量采用合同总价体现。
该指标无法体现不同项目单元的重要性,同时价格差异也会导致无法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度状况。
4.已经完成工程的数量
项目持续时间指标、资源消耗指标和工程量价值指标的计算均需要对工程实际进度有准确地分析和判断才能计算,针对某些项目活动强度持续工程相对均匀的领域,其生产对象简单、工程活动简单,对实际进度的计算也可以有比较简单的方法,即采用已经完成工程的数量与总工程数量的比例计算。例如: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工作按资料成果的数量进行衡量;工程施工单位对混凝土工程按体积进行计算;设备安装的吨位;管道、道路的长度;预制件的数量或重量、体积;运输量以吨·公里;土石方以体积或运载量等。当项目的任务仅为完成这些分部工程时,以它们作为指标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实际进度情况。
上述各类进度指标,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联合使用,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选用,尽可能真实反映出工程实际进度,为采取正确的进度控制方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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