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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终止方式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全部义务后,项目合同即告终止。项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国家计划或行政指令而建立的合同关系,可因国家计划的变更或行政指令的取消而终止。项目合同不是由于项目合同的当事人的过错而是由于某种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应当终止合同。当项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以终止合同。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终止方式

项目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其全部义务后,项目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签订以后,因一方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合同关系,叫合同的终止。合同签订以后,是不允许随意终止的。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实践,合同的法律关系可由于以下的原因而终止。

(1)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合同的履行,就意味着合同规定的义务已经完成,权利已经实现,因而合同的法律关系自行消灭。所以,履行是实现合同、终止合同的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方法,也是项目合同终止的最通常的原因。

(2)合同因行政关系而终止。项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国家计划或行政指令而建立的合同关系,可因国家计划的变更或行政指令的取消而终止。

(3)合同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终止。项目合同不是由于项目合同的当事人的过错而是由于某种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应当终止合同。(www.xing528.com)

(4)当事人双方混同一人而终止。法律上对权利人和义务人合为同一人的现象,称为混同。既然要发生项目合同当事人合并为一人,那么原来的合同已无履行的必要或已不需要依靠这种契约关系而维系项目的实施,因而项目合同自行终止。

(5)合同因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而终止。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变更和终止合同关系,所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议而解除合同关系或者免除义务人的义务,也是终止项目合同的一种方法。

(6)仲裁机构或者法院判决终止合同。当项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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