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编制建筑工程招标标底有以下4种方法:
(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较多采用的标底编制方式,其特点是:根据施工详图和技术说明,按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渐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再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费、技术装备费、劳动保护费等项目间接费和独立费以及计划利润,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如果拆除旧建筑物,场地“三通一平”以及某些特殊器材的采购也在招标范围之内,须在工程预算之外再增加相应的费用,才构成完整的标底。
(2)以工程概算为基础的标底。其编制程序和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大体相同,所不同的是采用工程概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子目作了适当的归并与综合,使计算工作有所简化。采用这种方法编制的标底,通常使用于扩大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阶段进行的招标工程。在施工图阶段招标,也可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概算定额和单价计算直接费,既可提高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又能减少计算工作量,节省时间和人力。(www.xing528.com)
(3)以扩大综合定额为基础的标底。由工程概算为基础的标底发展而来,其特点是在工程概算定额的基础上,将施工管理费、各项独立费以及法定利润都纳入扩大的分部分项单价内,可使编制工作进一步简化。
(4)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主要适用于采用标准图大量建造的住宅工程,一般做法是由地方主管部门对不同结构体系的住宅造价进行测算分析,制定每平方米造价包干标准,在具体工程招标时,再根据装修、设备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标底单价。考虑到基础工程因地基条件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这种平方米造价多以工程的±0以上为对象,基础和地下室工程仍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标底,两者之和才构成完整的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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