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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编写多层次规章制度文书

时间:2023-06-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多层次规章制度文书多层次的规章制度,一般为法规性文件所采用。多层次规章制度的内容,根据需要通常使用第几“编”、第几“章”、第几“节”、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第几“目”等序数词,来表示层次。(二)单层次的规章制度文书全文由一个层次构成的规章制度,称为单层次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何编写多层次规章制度文书

(一)多层次规章制度文书

多层次的规章制度,一般为法规性文件所采用。在实践中,法律及法律以下各层次的规章制度,也都适用这种形式。多层次规章制度的内容,根据需要通常使用第几“编”、第几“章”、第几“节”、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第几“目”等序数词,来表示层次。“编”“章”“节”“条”的序号,要使用中文数字来表示,“款”不用编序号,“项”使用中文数字加括号来表示,“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示。

如下面这篇多层次规章制度的例文:

××工厂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车辆有效调度和使用,保证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厂业务用车要求,促进工厂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司机。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

1.工厂机动车辆各种证照的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事务办理统一由行政部负责。

2.……

3.……

……。

第三章 车辆费用管理

1.车辆维修、清洗、保养等应由车辆使用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核准后方可送修。

2.……

3.……

……。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工作中无照驾驶、或者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承担损失,同时给予责任人警告、罚款、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

2.违反交通规则产生的罚款由驾驶司机自行负担。

第五章 驾驶岗位责任

1.在厂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工厂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凭用车申请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利用公车办私事。

3.司机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早退。

第六章 附则

1.本制度由工厂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这篇规章制度的种类,层级是基层事务类的规章制度,属于企业生产部门的规章制度,也是专项性规章制度,名称是“制度”。虽然这是一篇多层次结构形式的规章制度,但内容不是很复杂,篇幅也不算很长。第一章是总则部分,第二章至第五章是分则部分,第六章是附则部分。文中小标题使用中文数字序号来表示“章”,以此分出层次。章下直接是“目”,用阿拉伯数字序号分出条目,分条列项依次阐述具体事项。层次清楚有条理。

(二)单层次的规章制度文书

全文由一个层次构成的规章制度,称为单层次的规章制度。这种结构形式的规章制度,通常在文中使用“第×条”来标注段落,也可以用汉字数词进行标注。

如下面这篇单层次的规章制度:

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通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逐级监督、安全生产责任书、隐患排查、检查告知、责任制考核、奖励与处罚等制度,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推动各级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四)组织推动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五)提出表彰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确定的相关职责执行。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负责。

……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研究下列内容:

(一)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现状;

(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

(四)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

(五)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会议应当做出决定或者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落实措施和部门。

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部门应当在1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下列方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上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下级人民政府;

(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按照隶属关系和职责规定,各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本系统、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四)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十条 负有监督责任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监督被监督单位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三)协调解决被监督单位安全生产的重大和共性问题;

(四)掌握被监督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五)每年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组织实施奖惩;

(六)建立监督工作专门档案。(www.xing528.com)

第十一条 被监督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负有监督责任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并报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定责任人;

(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奖惩措施,并由责任人签字;

(三)在承包、发包、分包、出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

(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门档案。

第十三条 每年3月31日前,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定,与被监督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安全生产措施;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

(五)奖励与惩罚。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督本系统、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

第十五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存在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或者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当书面告知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奖牌或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和在责任制考核中不合格的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听取约谈对象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情况的汇报。约谈情况应当形成记录。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监察部门约见谈话后,仍不履行监督责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行政问责包括下列方式: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责令公开道歉;

(三)调离现工作岗位;

(四)引咎辞职;

(五)责令辞职;

(六)免职。

前款规定的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用。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处2 000元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1 000元罚款:

(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告知,未履行监督责任的;

(二)未建立监督工作专门档案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

(四)不按规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或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的;

(五)被监督单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六)年度死亡事故超过控制指标的

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予以行政问责。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本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2 000元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处1 000元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0日起施行。1987年2月11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87〕15号)同时废止。

这篇规章制度的层级属于规章,种类是专项性规章制度,名称是“规定”。属于单层次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是总则部分,第二条至第二十二条是分则部分,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是附则部分。文中不分章节,采用汉字序数词逐项列出规定的内容,层次清楚。

(三)道德规范类规章制度的结构形式

这一类规章制度的结构形式比较特殊,一般不设总则、分则、附则,不用章节,只采用序数词对内容进行分条列项地说明。

如下面一则公约例文:

首都市民文明公约

一、热爱祖国 热爱北京 民族和睦 维护安定

二、热爱劳动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勤俭节约

三、遵守法纪 维护秩序 见义勇为 弘扬正气

四、美化市容 讲究卫生 绿化首都 保护环境

五、关心集体 爱护公物 热心公益 保护文物

六、崇尚科学 重教尊师 自强不息 提高素质

七、敬老爱幼 拥军爱民 尊重妇女 助残济困

八、移风易俗 健康生活 计划生育 增强体魄

九、举止文明 礼待宾客 胸襟大度 助人为乐

这则规章制度的名称是公约,属于道德规范类的基层规章制度。正文的结构采用数词分出层次,对内容进行分条列项说明。句式整齐,通俗易懂。

很多时候,道德规范类规章制度的文体形式,把整齐的句式排列起来,不设置段落,不用序数词分条列项。而是采用一种方阵式的篇章形式,给人以建筑形式的视觉美感,甚至还像诗歌一样,合辙押韵。

如下面一则某公交公司的守则:

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

车况车容良好,车技精益求精;

遵守交通规则,绝不乱行乱停;

关心老弱妇幼,行车礼貌文明;

服从交警指挥,安全正点运行。

这是一篇道德规范的基层规章制度,名称是守则。其结构形式每句六个字,全篇八句话,构成一种如诗歌一样的篇章形式,还运用了诗歌式的韵脚,读起来不但节奏感强,而且还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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