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化是不断发展与进步的,水利人需要从中汲取最新的成果,不断更新治水理念。水利人习惯于利用自然科技知识来看待河流、治理河流。水文化则从更加宏观的层面、偏于社会科学的角度研究水与人的关系,例如从河流文化生命、河流伦理的角度研究河流。因此,水文化提供了新的认识河流的视角。
治水的理念是在不断变化的,从传统水利、现代水利到现在的生态水利。传统水利一般指工程水利,注重兴利除害,防洪减灾,主要依靠工程手段实现对自然的改造,追求大型工程的建设,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现代水利则强调流域的综合治理与多目标管理,以支持流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现代水利是把流域作为研究的基本单元,统筹流域内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综合规划、治理和管理。现代水利不仅依靠工程措施,同时注重非工程措施,完善法制法规,改革管理体制,并利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实现现场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辅助进行智慧化的决策。生态水利则是将生态学原理引入水利工程,以建立人水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水利体系。现代水利虽然重视对水资源功能、环境功能、生态功能的综合开发利用,但在实践中,往往偏重于河湖多目标的开发利用,对环境不利影响的研究则流于表面,目的是为了减少工程实施的阻力,实质上并没有将河湖视为一个生态系统去关注其自然功能,去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正是由于没有处理好河湖自然功能保护与社会功能开发之间的关系,导致河湖不当开发和过度开发,引起河湖生态系统退化,滨水环境恶化,人类面临的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困境逐渐趋于严峻。
生态水利与河流伦理是相互融和的。生态学和系统论的自然知识支持了河流伦理。河流伦理要求将河流视为一个平等对象,一个负有责任同时具有权利的主体,而不是一个可以由人自由支配的客体。在这种理念下,河流与人都是生态系统中的成员,相互之间是相互依赖的;河流是人尊重的对象,关怀的对象,而不是人的私有财产,不可以随意利用和挥霍,更不能任意施加戕害;人生存的质量,受制于其他成员提供的物理环境和资源条件,受制于其他生命的生存质量。在对河流开发利用时,人们需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实现自己需求的同时,保障河流的生存和生存的质量;当对河流的健康造成损伤时,应当进行补偿。(www.xing528.com)
如何评价人整治河流的行为是否适当,十分地困难。由于河流对刺激的反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对于特定的河流,有时候难以对行为的“合适度”作出评价。如果其他河流的地域和气候条件近似,承受过相似的行为,其后果可提供参考。雷毅[115]提出了三条评价原则:①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原则:人类一切活动都应服从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的需要;②需要性原则:在权衡人与河流利益的优先秩序上应遵循生存需要高于基本需要,基本需要高于非基本需要的原则;③最小错误原则:在人类利益与河流及其生物利益发生必然的冲突的情况下,人类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河流及其生物的利益,尽可能将对河流及其生物的利益损害减少到最小。
河流有它自身的运行规律,人可以施加一定的影响,本质上却难以改变,除非毁灭它。所以,人要尽可能多地了解自然界的运行规律,遵循自然规律办事。由于人对自然的认识总是片面的,往往错误的时候居多,所以应当时刻保持对自然的敬畏,秉持谦虚的态度,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地更新陈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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