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的连通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不同水系流域之间的人为连通,例如连通了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的京杭大运河,穿秦岭连接汉江与渭河的调水工程。这类水系连通的工程规模一般较大,技术问题复杂,带来的社会环境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这类工程多为国家级或者省级部门主持修建。第二类是同一水系内部干流与支流、支流与支流之间的人为连通,例如各地大量修建的引水河道、排涝河道、景观河道等。这类连通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但数量众多,多为省级、地市级、县级部门主持修建。第三类是维持河道干流或者支流自身的连通性,包括纵向连通性、横向连通性和垂向连通性。本书所述连通体系是指流域范围之内的第二类和第三类,不包括流域范围之外的第一类。
第二类连通中,有的需要恢复水系原有的干支流流路,恢复城区河流故道一定的过水功能,修复水系天然形态。有时为了满足防洪分洪、水资源调配、排除涝水、利用坑塘湿地蓄滞雨水的要求,经过分析论证,需要增加水系的连通通道,新挖河道。新挖的河道,宜参照当地规模相当的自然河道的形态结构,进行河线布置和工程设计。(www.xing528.com)
第三类连通有利于维护河道内生物的栖息环境,有利于生物获取生长发育所需要的物质与能量。为此,城市河道治理,宜选择有一定滩地宽度的复式断面,选择合适的工程措施维持河流的纵向连续性;要尊重自然岸坡结构,尽可能利用自然岸坡,人工整治岸坡、河底不应断绝地下水与河水的交换,宜优先选用生态护坡;要保留一定宽度的岸边带,有条件的河湖可按控污型岸边带设计;水生及岸边带植被宜尽量配置乡土树种,并参照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原理进行规划设计。
城市河湖应加强管理。现实情况是,往往因为管理的缺失导致河湖空间被逐步侵占。应划定河湖蓝线,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应采用自动化监测监控手段,加强河湖日常维护管理,提升执法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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