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的内外侧,尚有一定的范围,作为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何谓“内外侧”,不同流域有不同的叫法。因此为避免歧义,当需要区分内侧、外侧时,建议用临水侧、背水侧来表示。
堤防工程管理范围,是指堤防系统全部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此范围内的土地,需要在建设前期,通过必要的审批手续和法律程序,实行划界确权,明确堤防管理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它包括:①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②堤临水、背水侧护堤地;③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④监测、交通、通信等附属工程设施;⑤护岸工程;⑥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护堤地宽度从堤脚算起,并应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对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做出了规定。背水侧护堤地宽度规定参见表7.3-1,临水侧的护堤地宽度可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大江大河的堤防和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段的背水侧的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表7.3-1 堤防的护堤地宽度和保护范围 单位:m(www.xing528.com)
堤防工程的保护范围是背水侧紧邻护堤地边界线以外,划定的一定宽度的区域。临水侧可以结合河道管理需要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不改变产权性质,仍然由原业主从事正常的生产活动,但禁止从事开挖土方、打井、爆破、开采油气田和地下水、构筑其他地下工程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在工程实践中,全国各地的护堤地宽度和管理范围差异很大,很有地方特色。因此,在设计人员要了解当地的习俗,主动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城市河流,护堤地的划定涉及更多的利益群体,需要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但较宽的河道水域和护堤地范围,是形成生态廊道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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