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河流自身而言,其属性和功能无主次之别。对于人而言,需求有主次之别。因此,当建设项目具有多项任务时,设计师需要对工程任务进行梳理,分出优先次序,划分哪些是主要任务,哪些是次要任务。这就相当于从工程建设的角度,将河流功能分出了主次,即哪些是主要功能,哪些是次要功能。工程任务与河流功能的主次划分见表2.7-2。
表2.7-2 工程任务与河流功能的主次划分
注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不兼容9~16项,二级保护区不兼容9、11、12、14~16项。(www.xing528.com)
生活供水、防洪、除涝涉及人们生理及安全需要,常作为水利建设项目的主要功能。工业供水、农业供水、水力发电、航运、生态修复、游憩、旅游等功能,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为主要功能,也可能为次要功能。对于一些河道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的急迫性和受重视程度在加大,相关投资在增加,可作为主要功能。排污、应急避难、渔业、漂木、采砂、滩涂垦殖常作为次要功能。排污、应急避难常常不作为独立工程任务出现。工程设计时,排污水量一般较小,常常在除涝水量中考虑排污水量,相当于纳入除涝功能之内。应急避难利用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地空间,来源于城市建设需求,目前很少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渔业作为开发任务的项目相对比例较少,尤其河道治理项目中几乎没有。渔业随着海水养殖、湖泊淡水养殖、坑塘淡水养殖等人工养殖业的蓬勃发展,加上现状河道鱼类资源资源的趋于枯竭,河道天然鱼类的保护尤其是珍稀濒危鱼类的保护远比开发更迫切,鱼类生境的保护常作为生态修复任务的主要内容。
工程任务及河流功能,有些利用了河流的使用价值,有些则利用了河流的美学价值。例如,游憩、旅游主要是利用河流的美学价值,生态修复则兼而有之。
各种工程任务之间以及各个河流功能之间,有的能够兼容,有的很难并存。例如,排污和生活供水不兼容,生活供水服务于城镇、村庄、企业的人们生活用饮用水,要求至少为地表水Ⅲ类水质。取水口附近一定范围划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开展一切污染水源的建设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禁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排污和生活供水在水质要求上难以协调。再如生活供水与滩涂垦殖不兼容,二者的河段位置不同,很难同时发生。
有的设计师对工程任务的确定和划分不太重视,表现得很随意。这是不合适的。工程任务是后续治理方案的出发点,对工程规模、布置、投资影响极大。工程任务不是业主说两句、现场看两眼就可以确定的。它是通过认真研究河流状况及面临的问题,分析业主需求,论证可行性和合理性,综合分析得出的。当业主的需求模糊时,需要设计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告诉业主;当业主的需求过分时,更需要设计师用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水准来劝服业主。在论证工程任务的过程中,任务的主次划分会水到渠成。工程任务是否合适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审查的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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